服務費歸誰? 立委擬提案明訂屬勞工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不少店家會額外收取10%服務費或是清潔費,那這些費用最後歸誰?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表示,將提案修正《勞基法》第2條,明訂勞工的「工資」應包括服務費、清潔費,讓這些費用實質回饋到勞工身上,不該作為資方變相漲價的手段。
《蘋果日報》報導,陳宜民表示,有部分餐飲業者會向顧客收5%~10%的服務費,也有KTV是收一定比例的清潔費,但多數雇主沒有把這些收入分給員工,認為這變成了店家變相漲價的手段;《勞基法》規定工資是勞工工作獲得的報酬,既然規定有一定比例的服務費,那就該透過法律,讓勞工能獲得服務費。
針對陳宜民提案,福華飯店指出,餐廳收入越高,服務員年底的年終相對越高,所以換句話說,服務費已有部分屬於員工。
鼎泰豐則表示,現行做法是把服務費進行合理分配,將部分服務費作為獎金,目前公司尚未對此事做進一步討論。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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