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費立法為工資? 賴正鎰:乾脆勞工規定1

作者: 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   2017-03-27 00:49:23
※ 引述《pchion2013 (你好有事ㄇ)》之銘言:
: 有立委打算提案將服務費立法為工資,勞動部目前並未表態贊成或反對,倒是以服務業為主的商總反應很直接,商總理事長賴正鎰今(26)日說,產業對服務費、小費有一定的運作生態,立法院也未免管太多,不然乾脆規定全國勞工月入10萬好了。
: 根據中央社報導,國民黨籍立委陳宜民今日表示要提案修正勞基法,明定勞工的「工資」應包括服務費、清潔費,讓服務費、清潔費實質回饋在勞工身上。
: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受訪時表示,目前很多餐飲業若有收取10%的服務費,大部份業者本來就會在薪資中,以獎勵金方式發給服務做得比較好的員工。
: 另外,像幫忙停車的服務生或飯店門房等職務,顧客會直接給現鈔當作小費。但這小費並非直接進口袋,而是由一組人在收,再發給提供服務的員工。
: 賴正鎰強調,對於實務如何分配服務費、小費,不只是在台灣,全世界都有一套自然生態在運作,本來就會發給員工。他希望,政府或立委不要去管這種事,不然產業生態又會被打亂。
: 賴正鎰呼籲,「立法不要管這種事,不然乾脆明定全國勞工都月入新台幣10萬元好了!」
: (中時電子報)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326003435-260410
: 備註:好啊 十萬
台灣的小費制度根本是來亂的!
所謂小費 是顧客主動獎賞表現好的員工!
而不是強加的收費~ 服務費10% 這種鬼根本是變相漲價的手法而已!
原本的意思是說 原套餐1000 是要自己去廚房炒菜自己端上桌 自己洗碗的價格嘛?
因為你希望廚師幫你服務 希望員工幫你端盤子洗碗,所以就得付出10%
真的是來亂的!
統一收付更是扯蛋,如果a員工很受客戶認可! 他一個人的小費佔了90%
然後要跟另外十個不幹事的人分? 有沒有搞錯!
乾脆直接明定台灣不允許小費,直接都算上產品價格上算了!
還比較實際!!
作者: shippai   2017-03-27 00:51:00
已經收10%服務費... 為何還要小費...還有 我覺得 不是所有老闆 都像那個人那麼刻薄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7-03-27 00:54:00
不是變相漲價 是刻意把價格訂低一點加10%服務費後才是商家想對客人收的費用
作者: mayjan   2017-03-27 01:01:00
兆豐案不處理 可看出那女人 就是一個小國民黨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7-03-27 01:09:00
兆豐案是有怎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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