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oos (卡歐思)》之銘言:
: 刑法修正草案 殺父母本刑降為10年以上
: 2017-03-26 22:27中央社 台北26日電
: 法務部針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廣納各界意見,21日起公告周知,供民眾陳述意見;
: 其中,草案修正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法定刑,降為同殺人罪的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法務部官網業務宣傳網頁21日公告「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華民國刑法施
: 行法」第八條之二及第十條之四修正草案。民眾若對修正草案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可
: 於22日起60天內,以書面向法務部陳述意見。
: 法務部指出,修正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法定刑,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及量刑的彈性。(修
: 正條文第272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除侵害生命法益外,更違反倫常孝道而屬嚴重的逆倫
: 行為,所以法定刑較第271條殺人罪為重。
: https://udn.com/news/story/2/2366504?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剛剛室友說好冷好冷 全身縮在一塊還狂發抖
這不妹sense 現在都快四月 已經春暖花了開
轉頭一看 原來是穿了絕乾
擺了味
子女殺父母罪則應該等同於父母殺子女
這關係到強、弱制衡的分別
幼年時父母對子女的生命安全危害會大於子女對父母
成年時過了一定年齡可能又會反轉
所以在法理的制衡上 應該有年齡上的區隔
例如年少時子女殺父母較為輕判 年長時子女殺父母較為重判
父母殺子女則為子女年幼時重判 子女成人後輕判
做個參考
嗶☆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