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慘勝!車位被佔告贏獲賠60元 但訴訟費要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7-03-27 16:43:02
法匠不意外
台灣法律誰訂的 民意代表
台灣民意代表什麼貨色? 從以前99%KMT死巴著位置不放
到現在KMT、DPP地方勢力、黑道一堆阿里不達的人在當
真正有專業的 算算比例 連三分之一都沒
可能有些法匠會說助理有專業啦 對啦 有專業啦 但又沒權力
然後一堆文組法匠整天吹捧靠血統上位的公子哥或技能都點去內鬥貪汙、關說的咖小
搞出來的法律,還視其神聖不可侵犯,誰敢質疑誰就是法盲
呵呵
最好笑就是還很多是反KMT的文組覺青 反KMT然後死抱著KMT訂出來的法不放
你說好笑不好笑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3-27 16:47:00
原來我國民法還是國民黨訂的喔 快笑死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7-03-27 16:50:00
民法一開始不是國民黨訂的不然誰訂的 改才是問題
作者: hiphop0429 (魯叔)   2017-03-27 17:14:00
給個推 一堆法律人抱著過時的法律當聖經 哀~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3-27 17:25:00
死文組抱著狗黨訂的法律當作聖經 還敢說法官沒判錯把判決書當作聖旨 以後大家都不用買停車位亂停別人家的停車位就好 反正一小時20元那些花1-200萬買停車位的都是笨蛋停別人家的停車位還比自己買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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