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變態獸父持按摩棒猥褻、性侵10歲女兒 遭重判16年
3.完整新聞內文:
悲劇!高雄45歲變態獸父竟覬覦就讀國小5年級的親生女兒,1年多內逞獸慾至少對女兒性侵3次、猥褻2次,還拿電動按摩棒欺負人,若不從就出拳毆打,高雄地院今一審依照強制猥褻、強制性交,重判獸父16年。
判決出指出,住在大寮區的父女為單親家庭,45歲父親無業每月領補助金過活,曾有公共危險前科,3年前竟然為了滿足自己色慾,違反倫常,猥褻、手指性侵、性侵就讀小學五年級的女兒得逞。
判決書說,從103年1月起女童10、11歲間,狼父在家中房間對女兒伸出狼爪,摸胸及私密處,更變態拿出電動按摩器,至少2次猥褻得逞,女兒不從還遭毆打,惡行不僅如此,獸父在深夜3次強行脫去女兒衣褲,以手指性侵、生殖器侵犯女兒。
女童曾向同學說出狼父惡行,同學再跟老師反應,老師依法通報報警處理。法官勘驗警訊資料,女童指證歷歷,「他摸我時我有用力反抗,但是我的力量沒有他大」、「電動按摩棒放在我尿尿的地方」等語。
法官再勘驗,女童手繪房間位置物品擺設圖、醫院診斷書、證物採集單、心理諮商輔導等,採信女童自白。獸父在法庭上面對女兒指證,在偵查中及準備程序時否認犯行,直到法官審理才承認犯行。
法官認為,親生父親且是單親家庭應給女童快樂童年,但竟為色慾侵害女兒,手段卑劣,造成女兒難以抹滅傷痛,影響心理健康發展。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惡父觸犯對未滿14歲女子范強制猥褻罪及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16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36773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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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獸父之都阿
超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