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將黨產條例聲請釋憲 綠批國民黨頑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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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良昇、邱燕玲、楊淳卉/台北報導〕國民黨質疑民進黨政府通過「政黨及其附隨
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清算黨產,卻因立委人數不足,無法聲請釋憲,結果監察院
上週五公告通過將該條例聲請釋憲。監委仉桂美昨天表示,此案為民眾檢舉,但監院調查
也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之虞,決議由監院將黨產條例聲請釋憲。黨產會則說,「尊重大法
官的決定。」
黨產會:尊重大法官決定
立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這是高度政治動作,完全在配合國民黨,趁著民進黨政府
補提名的監委人事同意權還未通過,且立院已通過監察院預算的「大好時機」做此舉動。
民進黨團幹事長葉宜津質疑,這代表監院仍是國民黨在掌控,且證明國民黨還是說一套做
一套,不願卸下黨產包袱,還是在頑強抵抗。
據了解,此案是監委仉桂美、劉德勳去年接受民眾陳情,申請自動調查,於今年三月十四
日監察院會通過調查報告;調查報告認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有違憲之虞,最後監察院會無異議通過,將整部黨產條例聲請釋憲。
監察院並未提出彈劾或糾正,監院調查意見則認為,黨產條例以立法權授權行政高權,設
置黨產會排除包含憲法以下各普通法適用,採用推定方式,對政黨財產為各項處分行為,
逾越德國就東德政黨黨產處理方式等各種轉型正義方式,不符憲法第一條民主國及法治國
原則。
監院聲請解釋憲法理由書顯示,黨產條例牴觸憲法第一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
三條、第一七一條第一項及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四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