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竄改公文內容行為違法,並不可取(就連進出關時都有說明要將旅行社護套取下,請不要跟我扯旅行社的護套,說什麼雄獅旅行社雄獅國)
2.在出入境關閘口拍照也是違法行為,這種行為真的沒什麼值得好炫耀的。
老話一句,貼紙建國,請將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給剪了,新台幣不要用了
若要跟我說新臺幣有個「臺」,代表臺/台灣,那請問一下目前發行新臺幣的單位是誰?
「中央銀行」,哪個國家管的?「中華民國」
很開心嗎?連自己國家都不認同的,我想給你國民義務教育也只是浪費我國教育資源而已。
以下開放蛆蛆罵我吱吱,請注意原Po所做的都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