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燈泡案周年 王景玉認錯求輕判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7-03-28 15:25:05
※ 引述《tspes40801 (tspes40801)》之銘言:
: 看一些酸民看到這篇就開始噴廢死去死,好像可以出個題目。
: 來看看上次小燈泡媽上新聞時提出的司法改革重點: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25/997535/
: 她提到了兩個重要問題,一個是被害者家屬發言權,還有被害者家屬被媒體二度傷害
: 的問題。
: 注意!問題來瞜!
: 請問,被害者家屬發言權以及防止被害者家屬被媒體傷害,屬於廢除死刑,還是支持
: 死刑呢?
: (A)廢除死刑
: (B)支持死刑
: 蛤?你說,題目怪怪的? 不會啊,一堆人選A捏,你一定是廢死團體,所以才
: 看不出來答案對吧?
其實這件事我是抱持中立態度。
王薇君姑姑支持死刑,可是她非常挺燈泡媽,我相信她一定有理由;
不管燈泡媽支持死刑還是廢死,我覺得她都比旁人更有資格說話。
把她的言論化約為死刑或廢死爭議,其實是很不好的事情...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7-03-28 15:26:00
市長現在不走肉搜路線,改論述了,不錯!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再改ID)   2017-03-28 15:26:00
尚市長耶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03-28 15:27:00
推 要原諒與否是家屬自由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7-03-28 15:29:00
也不是比別人更有資格說話,而是更有資格對該犯說話且燈泡媽目前也沒有對其他案子發表態度沒有向其他廢死一樣,要求家長原諒兇手就此一點,水準也比許多廢死高尚許多了
作者: kuninaka   2017-03-28 15:31:00
不過廢死也不是家屬能決定的
作者: iam0718 (999)   2017-03-28 15:31:00
燈泡媽跟那些要求人要原諒的廢死差多了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7-03-28 15:34:00
盜帳號!?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7-03-28 15:40:00
推3樓
作者: tspes40801 (tspes40801)   2017-03-28 15:54:00
我就是要酸那些只會選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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