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英九無罪 北院31513字判決書全文來了

作者: sparc (Lenovo sucks)   2017-03-28 21:19:15
法院是誰開的 大家都知道
軍公教充斥著什麼下三濫的人 大家也都清楚
無罪的被關到漏尿
有罪的卻能到處走
這就是台灣
說穿了 還不是支那難民硬要來台灣害的
※ 引述《tl20 (↑↓)》之銘言:
: 就這個判決書的內容
: 小弟分享一下看完的結果
: 可能不是很詳細
: 歡迎各大三十公分鄉民補充
: ____________________
: 在此先說明
: 馬先生這個案子是柯先生自訴告馬先生
: 所以法官的裁判就是以柯先生提供的證據
: 來看馬英九有沒有罪
: 法官依法不能自己蒐證
: 然後自訴也不會有檢察官幫你辦
: 所以如果本來罪證確鑿最後卻沒罪
: 要我說柯先生自己律師團至少要負一半責任
: ----------------------
: 今天這個案子要討論的細節在這裡
: 關於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及洩漏個人資料部分,應審究者為:
: 1、「專案報告一」與「專案報告二」之內容是否相同?「專案報告二」
: 較「專案報告一」有無新增加應秘密事項或自訴人之個人資料?
: 2、若「專案報告二」較「專案報告一」有新增加應秘密事項或自訴
: 人個人資料,黃世銘交付「專案報告二」予被告,是否係基於被告之
: 教唆?被告是否如自訴意旨所指,有教 唆黃世銘洩密及洩漏自訴人個
: 人資料之犯罪故意?
: 簡答
: 1、大部分相同  只有多詳細的通話時間
: 2、
: 八十八秒通話沒有監聽譯文
: 因此沒有證據
: 柯也沒提證據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基本上比較結果
: 這兩份大部分的內容都相同
: 不同的部分下一個段落談
: 這個內容意思相同的部分
: 有更動的地方只有贅字廢話或者全名
: 諸如柯委員改成柯建銘委員
: 「尚難認涉有何行政責任」,
: 修正為「至有無行政責任,事涉國會議事自律範疇,司
: 法機關不宜介入」這類的文字而已
: 然後把專案報告一些內容用表格呈現
: 可能是看起來比較方便
: 總之內容沒有增加
: 那這個部分來說
: 專案報告二的內容
: 都在專案報告一找的到
: 柯的說法是
: 馬在知道專案報告一之後
: 要求黃再去洩漏詳細內容
: 但是實際上專案報告二的內容跟專案報告一差不多
: 要我說這只能說可能馬英九理解力沒那麼好
: 需要人家幫他整理報告內容做成表格
: 而且根據證據顯示
: 實際上是本來就有這個整理好的表格
: 只是第一次沒有附上去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那唯一專案報告一找不到但在專案報告二有的
: 是這個東西
: 「各方通話時間內容」之 102 年 7 月 15 日 10 時 39
: 分、同日 17 時 13 分之「通話時間」
: 也就是專案報告二裡面
: 把柯建銘幾點幾分打給律師跟曾勇夫電話
: (專案報告一已經可以知道有給這兩個人打電話,
: 只是專案報告二多了一個詳細通話時間)
: 告訴馬英九
: 這樣的行為是不是馬英九教唆黃告訴他的
: 先不討論黃世銘第二次多洩漏的這個東西
: 對於柯有沒有關說這件事情根本無足輕重
: 那這邊有沒有算教唆洩密
: 就要討論那八十八秒的通話
: 好 問題在於這八十八秒通話沒有人監聽
: 所以到底誰知道
: 只有馬英九 黃世銘 或者那個新人物林秘書知道
: 基本上案子到這個地方
: 需要自己去證明自己有罪
: 想也知道馬英九不會幹這種事情
: 這三個人不說
: 沒有人能還原當時的現場
: 柯也沒證據
: 所以證據不足
: 另外就是這次這個案子處理的範圍是
: 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洩密給馬英九他自己
: 跟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洩密給江宜樺羅智強是兩個不同的案子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7-03-28 21:20:00
原來現在最大黨與執政黨還是KMT 那馬英九還是總統嗎?
作者: mayjan   2017-03-28 21:21:00
我信了 用那個林全 和國民黨有何兩樣
作者: mahoro (天地一沙鷗)   2017-03-28 21:21:00
又崩潰囉 告不贏別人就說法院有問題
作者: Cliffx   2017-03-28 21:21:00
作者: walter0914 (反反果迷)   2017-03-28 21:22:00
怎樣都有得說囉~
作者: sulaplapig (我是大狼狗~ 汪汪)   2017-03-28 21:22:00
喔喔喔 現在不是綠色執政嗎?
作者: yangdemi (楊小帕)   2017-03-28 21:22:00
ㄏㄏ
作者: anchime (Anchi)   2017-03-28 21:24:00
一審判決沒改變92賤畜們垂死爭扎的趨勢。
作者: Cliffx   2017-03-28 21:24:00
哈哈 繼續崩潰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7-03-28 21:25:00
法院不是滿足民眾怒氣的地方
作者: nn9701 (fddffgdsf)   2017-03-28 21:25:00
只要扯這個就好了,講不出什麼東西
作者: PTT88 (天然呆)   2017-03-28 21:26:00
法院藍色開的那李宗瑞怎進去?
作者: sheagia (是唸雪茄 不是甚麼SHE)   2017-03-28 21:26:00
國際認證的你還在無罪 笑死
作者: Cliffx   2017-03-28 21:26:00
判決書看了嗎 每次只會扯法院誰開的
作者: yoho (竹密何妨流水過)   2017-03-28 21:27:00
阿扁再戰2020
作者: anchime (Anchi)   2017-03-28 21:29:00
過氣了沒差,崩潰啥? 持續鏟除屎蛆賤畜們。不用浪費時間苦口婆心
作者: cinnie   2017-03-28 21:33:00
柯+王的那通電話就真的只是話家常嗎?
作者: cruelgentle (Heidelberg)   2017-03-28 21:37:00
http://i.imgur.com/RxZHsPF.jpg 司法在馬的內褲裡
作者: w107robot (阿平)   2017-03-28 21:39:00
反串?
作者: billmin (hahaha)   2017-03-28 21:44:00
哈哈哈 繼續崩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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