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 現在的轉型正義
: 似乎就是把蔣公銅像拿掉
: 或是教育一下228的歷史 唱唱紀念歌曲 這些都是表面功夫
: 但是,針對當年負責逮捕和迫害異議份子、黨外人士的警察、憲兵、警總、情治人員
: 當年在監獄中虐待政治犯、迫害囚犯的監獄管理員以及情治人員,也沒被究責
: 以及做出相關政治案件起訴的檢察官,做出判決的法官,卻沒有被追究責任,
: 為什麼沒有推行轉型正義呢?
: 為什麼不把這些為虎作倀的法官、檢察官、調查局官員等等
: 名單列出來,讓社會大眾都知道是誰
: 比方說,蓬萊島案的承審法官洪光燦,103年退休,還獲得馬政府頒發獎章
: 這樣的人拿獎章,合適嗎?
: 司法改革為什麼不做轉型正義這一塊,有卦嗎?
因為司法單位本身就是代表司法
你要用什麼法條來審理司法單位的人呢?
警察有錯可以由法官審判罪行
但法官有錯的話要怎麼去審判法官呢?
這就是司法改革很難進行的地方
總不可能叫法官去追查法官是否有過失之處
也因為沒有人可以檢視法官判決是否公正
所以到後來就是官官相護..無法進行司法改革
其實法院到現在還是有參與國民黨白色恐怖時期的司法官
他們也曾審理過政治犯..對無辜受難者求處重刑
但你要怎麼對這些法官執行轉型正義?
它們會說自己就是依法執行..並沒有犯罪
所以想對司法單位進行轉型正義根本難如登天
就連現在的國民黨黨產都還是逍遙法外的狀態
無法把國民黨從人民身上搾取的錢財還給人民
更不用說要進行什麼司法改革的轉型正義
目前看來就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唯一能做的就是引進歐美日國家的陪審制
這樣才能讓法官的判決不再自由心證
而是可以由人民一起來進行審判
能做到這件事情就算是司法改革的大勝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