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沒教唆洩密,柯建銘才有叫葉盛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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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天底下最骯髒的三件事,就是拿18趴罵18趴,教唆洩密與同志間的保密..但是我自
長眼睛以來,真的沒看過有那麼骯髒,自己教唆洩密,害人判刑好幾年,還大悲無淚..那
個大言不慚,一派正義凜然,義正詞嚴告別人有教唆洩漏他關說司法之密的。
【即時短評】同樣接受機密 扁沒事馬卻有事?
2017-03-28 15:29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10年前,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將「海角七億」的艾格蒙洗錢情資向陳水扁報告,葉被依洩密
判刑,扁沒事;10年後,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將柯建銘關說情資向馬英九報告,黃被依洩密
定罪,馬被起訴,2起「越級報告」案,當事人下場不同,道盡司法實踐實質正義之窮。
葉盛茂洩漏的洗錢情資,就機密性而言,毫無疑問是「刑事」犯罪證據,事實證明,扁家
確實在龍潭、二次金改案收賄,葉盛茂洩密,讓扁提早湮滅可能的其他犯罪證據;換句話
說,扁在接收機密時,正是「潛在性」刑事被告,他接受了對自己有利的資訊,卻害了葉
盛茂入獄。
馬英九聽取黃世銘報告關說案,檢察官認為馬聽完後,將機密轉述給江宜樺、羅智強,據
以認定馬是洩密的犯罪主體,另用前法務部長的身分堆砌出主觀犯意,將馬起訴;柯除了
向檢察官控告馬之外,另擴大戰場,再自訴馬英九教唆洩密,今天卻被法官判決無罪,「
一部法律兩種判決」,檢察官與法官如何運用法理,令人玩味。
馬英九在黃世銘電告求見後與黃碰面,閱覽黃製作的專案報告,檢察官說,馬詳閱後在有
疑處以紅筆畫線,「知道是機密」,實則,黃世銘帶來的報告由前特偵組調查後匯整,黃
世銘堅詞為行政不法,馬英九不選擇信任檢察總長所謂的「行政不法」說,又能如何?
進一步言,憲法賦予總統有協調院際糾紛的職權,關說報告案,起意並著手關說的主角是
在野黨的立法院黨鞭,而被關說對象是行政院的內閣閣員,簡言之,即立法院與行政院的
糾紛,馬英九身為總統,為何不可以適時、適切處理?何況處理的目的與他的自身利益無
關。
黃世銘提的專案報告,對馬英九來說,存在「刑事不法」與「行政不法」兩種疑惑,馬英
九並非辦案的人,但有什麼理由質疑「實務界」的黃世銘,當然更不可能在聽取報告後佐
以卷證才能判讀關說調查案的「行政」屬性;那麼,扁獲取家人洗錢的「刑事」機密沒事
,馬英九攔阻院與院之間的「行政」不法為何不行?(轉貼到此)
雖然這個事實,早在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