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一下加班費差異,若休息日出勤8小時
現制 : 1.33*2+1.66*6=12.62
南投縣業者建議: 1.5*8=12
一天少0.62小時,一個月少了2.48小時加班費, 老闆就可以接受?
早就說過一例一休的加班費根本影響不大,除非老闆以前就沒給加班費,雇主現在不給加
班只是要逼員工一同出來反對一例一休罷了
包括張忠謀在內,老闆在意的是加班時數上限,而非加班費率
事實上加班時數可以彈性計算,可以季或半年為單位累積計算,以應付各產業旺季時的
需求 要是這樣還不夠,每個月都是旺季
那企業該做的是補人而不是讓員工狂加班
當然要增加每月加班時數上限也可以,但這樣代表高級勞工的高教工會雙柏可不會輕易同
意
高級勞工認為休閒比金錢重要,所以希望基層勞工也能夠跟他們一樣,要休假不要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