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rloette (晨曦公主)》之銘言: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329000421-260114
: 勞工:一例一休不改 下次選舉就知道
: 民進黨立委陳素月、黃秀芳及洪宗熠接受勞工陳情召開記者會。勞工代表直言,「一例一
: 休」實施後,雇主不願付高額的加班費,寧可聘僱臨時人員,也不讓正職人員加班,導致
: 基層勞工想加班卻不可得,薪資所得不增反減,盼政府正視問題。
: 勞工代表林裕能說,「一例一休」的美意是不讓勞工過勞,但他還年輕,有沉重的家計負
: 擔,卻因新法無法加班,直批政策不能一體適用(各行業),不能用一個案例套住所有人
: ,難道勞工想賺錢會成為政府前進的阻礙嗎?
: 鋼鐵公司員工許耀桎也說,一例一休上路後,因加班費前4小時1.33倍、後4小時1.66倍,
: 老闆覺得不合算,因此不願讓勞工多加班,以致政府美意嘗不到,實質收入還減少,盼立
: 委傾聽人民聲音,要修法就快修,否則民怨恐反彈,「以後立委選舉就知道了。」
莫忘當年2012
甜柿事件出來在鏡頭前哭訴自己多可憐的假柿農
後面那傢伙被起底是KMT台東的黨部人員
回到這個主題~
這位勞工的說法可笑到誇張的地步
修法前後 平日加班費都沒有變過
只有休假日的加班費在變動
照勞基法的玩法 假設月薪 36000 一天薪水就是1200 時薪150
修法前 休假日的加班費要給1.33 1.66倍
但因為每天薪水的1200 已經含在月薪裡面給了
所以實際上假日加班 前四個小時的每小時薪水只拿到150*0.33=50
每小時50元的加班費 四小時算下來200元
這種時薪我看不要加班 去便利商店打工還比較划算
就算後四小時略為提高 也不過是時薪100元 同樣還是不如打工划算
至於修法之後 休假日要給2.33 2.66的做法
只是補了員工休假日去領前四小時 每小時50元時薪的漏洞而已
再說了~
修法的前後 每周40小時工時 每月加班46小時的上限都是一樣的
修法前就不守法 勞工狂加班的公司
修法後就突然想守法?? 這不合邏輯吧
: 黃秀芳表示,蔡英文總統曾說,希望政府不要公親變事主,一例一休對製造業有很大的影
: 響,很多老闆不願意讓勞工加班,反而聘很多臨時兼職人員,盼一例一休制度能更具彈性
: ,而不是綁得死死的,反讓政府公親變事主。
: 對於勞工的聲音,郭國文表示,「一例一休」上路後,因區域有別、世代有差,確實呈現
: 「希望減少工時」與「希望增加工資」兩種不同氛圍,但勞動部願意下鄉舉行說明會,希
: 望透過宣傳與輔導,增進社會對話。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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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台灣還在吵「一例一休」,日本「周休3日」的企業是10年前3倍
: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0117
: 台灣工商界:台灣人要的是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