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9警弄丟要犯 尋獲腳鐐屍
距墜谷處1公里 初判預謀脫逃失溫亡
3.完整新聞內文:
【地方中心╱連線報導】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九名幹員上月押解毒品犯黃俊傑,至南
投縣埔里鎮關刀山取槍,途中黃男墜谷後失聯,昨於第四波搜尋行動中,在距離墜谷處約
一公里峭壁發現一具有腳鐐和手銬的遺體,疑為黃男。警研判黃男預謀脫逃,墜谷後因失
溫死亡,預計今天將遺體運下山釐清身分。
中打九名幹員上月二十三日押解黃俊傑(四十八歲,毒品、槍砲等前科)至關刀山一處工
寮取三把槍,行經一處坍方陡坡時,黃男突滑落兩百五十公尺深山谷,黃原本還有回應,
但隔天搜救人員垂降卻找不到人,檢方當下研判黃男預謀脫逃。
中打事後陸續發動搜尋行動,並鎖定曾與黃男涉案的黨羽追查,昨除抓到與黃要好的陳姓
毒品通緝犯(四十歲),另,三名山青從墜谷處繞過一處崩塌陡坡,在一公里外尋獲一具
無明顯外傷的男屍,死者穿白上衣及鐵灰色運動褲、左手上手銬、雙腳戴腳鐐,與黃男脫
逃時相同,警初步研判應該就是黃男。
釐清身分究責警方
中打偵一隊隊長廖劭晃表示,原以為黃男意外墜谷,後臨時起意脫逃,但事後查無黃男所
稱的藏槍工寮,才驚覺黃男預謀脫逃,刻意帶警方走陡坡,尤其黃墜谷後可留原地等待救
援,卻往埔里市區方向移動,更顯預謀脫逃動機,但他最後疑因體力不濟、氣溫驟降失溫
死亡。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銘裕指出,上月二十五日已分案調查警方是否涉及疏縱人犯,若
證實死者為黃男,將再調查警方是否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中打昨低調回應:「靜待檢察
官調查。」
家屬還可聲請國賠
律師林仲豪說,公務員過失致人犯脫逃刑責較輕,可處六月以下徒刑,不過,警方因疏失
不慎讓人犯墜谷死亡,恐再吃上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重可判五年徒刑,死者家屬還可訴請
國家賠償。
警方昨以電話通知黃男胞弟尋獲疑似黃遺體,對方僅要求確認後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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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九名幹員押解一名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