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無罪固然很開心
但是其實判有罪也沒什麼
因為太陽花的「公民不服從」
打的向來都不是合法性
而是合理性
主張自己不一定合法
但是因正當理由而必須採取的特別手段
願承受判刑之後果所實行的措施
而這種做法若是正當性不夠
得不到普遍民意的認同與支持
那便會整盤崩潰
「公民不服從」就會無法成立
然而事實很清楚的證明了
太陽花的確是一個標準的公民不服從運動
從全台灣的響應
到國會與總統大選的改變
都處處證明了這點
而且還無罪
爽啦
另外有很多白癡蛆說
那以後要是我不爽是不是也能佔領法院?
廢話當然可以
這也是你的權利啊
差別只在
你得不到認同哭哭喔
難怪年金老人攻不進去
沒人認同嘛顆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