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石神署消防小隊長因為在短短15分鐘內連續猥褻4名女子而被懲處停職六個月,並依
其意願辨理離職。
該名小隊長在2月4號下午4點50分左右,在琦玉縣川越市川越JR西口附近的路上隨機猥褻
一名29歲女子的下半身,隨後又用手機偷拍一 名在不遠處的15歲女孩裙底風光,而在5分
鐘後由後方熊抱一名在路上行走的25歲女子並強摸其身體,在5點05分時又在車站大樓內猥
褻一名35歲女子下體,該女子憤而撥打電話報警,前往處理的琦玉縣警官依迷惑防止條例
痴漢現行犯將該名男子逮捕。
依據消防署內部調查,該名小隊長表示,在朋友的婚宴上喝完酒後,沒什麼記憶了,可能
是心裡的慾望所引起的不當行為吧。。
http://www.asahi.com/articles/ASK303JLHK30UTIL00M.html
ps:我比較好奇的是,前面那2個被摸的女生都覺得是享受嗎? 不然怎麼都沒報警?? 是
不是該買機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