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1ViE (L1ViE)》之銘言:
: 【重大變革】司改決議 妨害名譽除罪化
: 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今召開第3次會議,考量妨害名譽罪起訴率低,
: 且就算有罪也幾乎都判易科罰金刑,因此為了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及保障言論
: 自由與新聞自由,今決議將妨害名譽罪除罪化,改由民事處罰即可。此外,
: 為了避免遊說和貪污罪構成要件模糊,也決議要整併《貪污治罪條例》和瀆職罪。
: 第五分組今原定討論8個議題,但會議約5個小時結束,最後只針對4個議題做成決議,
: 針對妨害名譽的部分,委員們決議認為,基於保障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
: 避免以刑逼民、濫用國家訴訟資源。並提出數據指出,全台地檢署從2014年至
: 2016年間處理了28073件妨害名譽罪案件,最後只起訴了5745件案件,且因妨害
: 名譽屬於告訴乃論罪,偵查中、審理中都可撤告,但最後判決結果幾乎都可易科罰金,
: 因此建議妨害名譽犯罪予以除罪化。
: 但著作權法除罪化的部分,會議結果認為暫時不宜直接除罪,另將請教專家如何調
: 整法制。公部門反貪腐的部分,將整併《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瀆職罪,構成
: 要件、刑度。針對民意機構將建立透明陽光機制,包括遊說、利益衝突迴避、申報等,
: 並盡速推動揭弊者保護法之立法。私部門反貪腐的部分則決議增訂反貪與商業賄賂之
: 刑罰,並加強財團法人的治理和監督,並盡速推動公益通報者保護法之立法。
: 追錢的部分則決議檢討假扣押與集體訴訟債權債務關係的法令,使證券犯罪、食安
: 犯罪、公安犯罪等集體訴訟得以順利進行。並落實沒收專章,以加強犯罪不法所得
: 之追緝與沒收。下次會議是4月20日召開,將討論今未討論到的強化防逃制度、妨害
: 司法公正罪等議題。(吳珮如/台北報導)
: 來源:蘋果日報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30/1087740/
司改會北七啊!
除罪化以後 大家就可以任意在網路上面罵人了
反正民事訴訟是要原告自己提供被告的年籍資料
被告上網申請一個假帳號 原告根本不知道是誰罵他
請問怎麼提起民事訴訟?
以前還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請警察查ip
現在除罪化以後 民眾沒有公權力請中華電信提供ip
也沒有公權力請ptt站務提供註冊資料
在根本不知道是哪個網友賤嘴罵人的情況下
根本無法提起民事訴訟
就算知道是誰罵的 對方脫產也沒用啊?
根本拿不到賠償啊?
不然我現在公佈司改會全部名單 罵他祖宗十八代
司改會的成員根本不知道我是誰
只知道我是鍵盤柯南的情況下
如何提起民事訴訟 如何求償?
有沒有司改會成員其實是北七的八卦?
耶 以後可以在八卦版任意公布他人姓名照片亂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