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重大變革】司改決議 妨害名譽除罪化

作者: hugh509 ((0_ 0))   2017-03-31 13:21:40
除罪或不除各有利弊吧
出社會誰這麼無聊亂誹謗
可是感覺可想見有小屁孩得以為所欲為
以前讀書的時候就有出現刻意霸凌人
然後到網路上布告欄到處散播對方謠言
最後怎樣就不知道了...~
像這種真的是被惡意誹謗的
告刑法,不用負擔多少成本,時間和金錢都是
最後還可能不用走民事靠和解就拿賠償
全改成民事,法扶好像也有支援
但原告耗費的一定比現在多
不過妨害名譽真的浪費一堆司法資源
之前查偵結公告,很多都是妨害名譽...
作者: mattiswe098 (台中大仁哥)   2017-03-31 13:34:00
要你自己走法院請律師,人格就忽然不重要了?就只是想要錢而已廢話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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