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太陽花宣判】黃國昌、林飛帆等22人全無罪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7-03-31 13:43:58
→ Acone: 政府的信賴原則糟破壞,可以衝嗎?
我是覺得 9.2和蛆蛆
真的不要再鬧了
18%該砍就砍 整天在那邊信賴保護 信賴原則 很蠢很無聊
※ 引述《iamsiusa1 (王奕凱)》之銘言:
: 你說那是不是不滿意政府就可以衝政府並且無罪?當然不是這樣,不滿意誰都可以衝,但無罪條件是要政府先做出重大的失能跟憲政錯誤,以及手段要符合違法要件呀。
: 所以先分清楚,誰都能跟政府抗議,但抗議的是不是公共利益、是不是政府真的失能有錯,以及手段如何,才是你採取抗爭後,能不能無罪的重點。
: ※ 引述《skyoun (skyoun)》之銘言:
: : 但法律應該有其維繫、穩定的存在價值,也不應該因為「民眾認同」而縱放!
: 這次又不是因為民眾認同而放縱,民眾認同抗議的訴求,抗議的訴求是反對國民黨毀憲亂政。
: 因此法律是判定是否毀憲亂政在先,而不是以民眾認同做判斷。
: : 公民不服從運動,確實有相當的成功之處
: : 但不應該無罪
: : 在法律、政治上,最合理的解套方式,
: : 應該是立法院、行政院放棄訴訟,並就民事部分完成象徵性的和解 (例:賠償1元)
: : 若有非告訴乃論的罪行,採取緩刑或得以易科罰金
: 公民不服從不代表要無罪沒錯,這在國外相關文獻也有判決指出,最多因公益行為而從輕發落。
: 所以太陽花並不是公民不服從而無罪喔。
: 是因為主張行為是公民不服從,但真正無罪還是看有無明顯違法要件,今天國會佔領的這些人,又不是破壞門窗的人,而佔領國會也是要看立法院告不告侵入。
: : 「得到認同」就可做違法的事?
: : 那,意味著「得到認同」會凌駕於法律?
: : 這種想法,可能會在未來引發重大的社會動盪
: : 真的想清楚了?
: 所以請分清楚,不是得到認同,而是毀憲亂政,政府做出對公共利益損害與政府自己違法的事情在先,所以民眾才能主張行駛抵抗權,不是得到多數認同就可。
:
作者: lince2357 (Redox_0508)   2017-03-31 13:45:00
到底誰是豬隊友呢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3-31 13:46:00
所以將來沒錢砍你薪水與退休金都是對的歐為了大家的利益 所以你不可以抗議歐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3-31 13:51:00
tml7415這帳號是藍的,到底是要講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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