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列名就應榮辱與共 教部︰楊泮池督導不周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7-03-31 16:23:32
列名就應榮辱與共 教部︰楊泮池督導不周
2017-03-31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楊泮池參與Cancer Cell(二○
○六年)論文一段時間,以提供細胞株平台角色擔任第二作者,提供平台給國衛院副研究
員蘇振良團隊使用,但二○○八年,楊泮池在論文大量勘誤異常狀態下,仍未警覺,以其
兼具第二作者及時任學術領導者角色而言,有應注意未注意的督導不周責任。
教育部︰楊泮池應事前不知悉 也未參與造假
李彥儀表示,Cancer Cell論文,在期刊二次勘誤過程中,第一作者與通訊作者都未通知
包括楊泮池在內的其他作者,論文照片是經過程式比對才發現造假,審議委員認為,楊泮
池應該事前並不知悉,也未參與造假,認定未違反學術倫理。
不過,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王淑娟表示,在二○○八年期刊二度勘誤時,楊泮池擔任醫
學院院長,已知該論文大量異常勘誤,仍未能警覺調查並積極作為,有督導不周責任,且
列名作者也應有「榮辱與共」的原則。楊泮池與作為學位指導教授的郭明良,其指導的學
位論文都出現造假問題,台大應該在學術行政督導部分,提出處置對策。
台大主任秘書林達德轉述楊泮池說法,出包論文是蘇振良在二○○六年獲期刊刊登,二○
○八年大量勘誤,楊雖時任醫學院院長,但蘇振良已經離開台大赴美研究,該論文仍是郭
明良實驗室產出,楊泮池沒有直接管轄郭的實驗室。
科技部對楊泮池未提任何處分,科技部生科司長蔡少正表示,楊泮池校長沒有用違反學術
倫理的論文申請任何獎勵,不是「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與審議要點」規範對象。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90431
5.備註:
「列名就應榮辱與共」
護航大隊: 叭叭 抗議教育部干預大學自治!! 政治力介入啦!!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7-03-31 16:25:00
找你掛名你要,負責任不要
作者: weakerman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   2017-03-31 16:26:00
掛第二作者說完全不知悉,只有沒讀過研究所的人會信吧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7-03-31 16:45:00
只有沒讀過研究所的才不信吧....他一定不知情,就人家拍馬屁而已。只是掛名點數爽賺,出包不用負責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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