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翻牆闖民宅搜索通緝犯 派出所長涉違法被

作者: tedpc (cpdet)   2017-03-31 16:53:56
蘋果日報
翻牆闖民宅搜索通緝犯 派出所長涉違法被告
3月3日晚間7時許,基隆市警局東光派出所所長與另3名警員,前往新北市金山區仁愛路巷
內某公寓,準備查緝住在2樓的李姓通緝犯,警員穿著便服,直接翻牆到2樓,在所長帶領
下開門進入客廳,可是,在客廳的是通緝犯友人羅女與蔡男,羅女看到突然有人闖入,驚
喊「你們是什麼人!」警方不予以理會,便急忙四處搜索,結果沒有找到通緝犯,羅女高
喊「你們再這樣我要報警了」警方在其中的房間查獲一小包毒品後,才表明警察身分,另
在蔡男身上搜出吸食器,最後將羅女與蔡男帶回派出所偵辦。
羅女表示,她沒有任何前科,只是在家中與朋友聊天,4名警員就闖入家中,也沒有主動
出示警察證件、搜索票,整個過程中,警方完全沒有把她當人看,態度非常兇悍,她嚇得
躲在牆角,羅女強調,警方進入時沒有拿出攝影機,直到在房間找到毒品後,才用手機開
始蒐證,並表明警察身分,要來家中找李姓通緝犯,她質疑警方辦案過程太過粗糙。
《蘋果》記者詢問東光派出所,所長表示,羅女已經對他提出妨害自由告訴,整個案件因
進入司法程序,他不方便對外發表任何意見。
對此,律師林富貴表示,依刑事訴訟法第87條規定,遇到通緝犯時,司法警察可逕行拘提
,依刑事訴訟法第131條規定,司法警察執行拘提時,足認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確實在內
可以不用搜索票,就可以逕行搜索,但是司法警察執行拘提因而搜索對象,僅止於身體、
隨身攜帶物品、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可立即觸及之處所。
律師強調「台灣是司法國家,不是警察國家。」警察若因為發現通緝犯要執行逕行拘提,
理論上可以搜索通緝犯,但搜索的對象僅止於身體、所攜帶的物件、交通工具,立即可觸
及之處所,因通緝犯躲於民宅,司法警察根本無法執行逕行拘提,也就是不能逕行附帶搜
索,而且附帶搜索的要件不包括通緝犯所躲之民宅。(突發中心戴之聖/基隆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331/1088201/
備註:沒有犯罪就不怕查 縱使程序有瑕疵不過一切都是為公眾利益 警察無罪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7-03-31 16:54:00
公民不服從不是應該光榮入獄嗎?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7-03-31 16:54:00
白癡覺青又要批鬥警察
作者: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7-03-31 16:55:00
搜索過程違法 搜到的毒品也不能當證據阿 這警察好心辦壞事
作者: haohaobobo   2017-03-31 16:55:00
結果還真的查到毒品啊
作者: sumarai (Pawn)   2017-03-31 16:55:00
嘻嘻,合法流氓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17-03-31 16:59:00
穿著便服入內搜東西?警察是傻了嗎
作者: ggyymo5566 (男子12羅賴巴)   2017-03-31 16:59:00
密錄器都只放警察被欺負的畫面 配合媒體在那說警察好可憐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7-03-31 17:04:00
妨害自由應該告不成吧應該是用別的告?
作者: folkblues (人有悲歡離合有用嗎~科)   2017-03-31 17:04:00
這樣根本沒證據能力,檢察官應該會氣死
作者: KangSuat   2017-03-31 17:06:00
兩津 所長
作者: spsns17 (Vlad)   2017-03-31 17:09:00
不符合程序正義,所以罪證在法庭上都是無效的
作者: mankaro (薰衣草森林)   2017-03-31 17:11:00
程序正義
作者: a8347x15 (紅茶拿鐵)   2017-03-31 17:18:00
違法得到的證據根本不能用好嗎?警察是???素質真棒
作者: gazelle74   2017-03-31 17:29:00
闖立法院砸爛公物偷東西都沒罪了,闖民宅算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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