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太陽花無罪 法官:因為他們符合了這7大要件
: 一、抗議對象是與政府或公眾事務有關的重大違法或不義行為。
: 二、須基於關切公共利益或公眾事務之目的為之。
: 三、抗議行為須與抗議對象間具有可得認識之關聯性。
: 四、須為公開及非暴力行為。
: ^^^^^^^^^^
: 五、適當性原則:即抗議手段須有助於訴求目的之達成。
: 六、必要性原則:即無其他合法、有效的替代手段可資使用。
: ^^^^^^^^^^^^^^^^^^^^^^^^^^^^^^^^^^
: 七、狹義比例原則:即抗議行動所造成的危害須小於訴求目的所帶來的利益,且侷限於最
: 小可能的限度。」等
放屁
如果只是程序不合法 黑箱
實際上當時還是有提出要事後修正 補正程序 重新來過 的補救措施
但太陽花那些人通通不接受
因為整個抗議程序不合法 跟 黑箱 是假
要讓服貿過不了 拖過時效 才是真
法官見解
根本不到什麼 無其他辦法可資使用的地步
而且 該服貿普遍獲企業 商業界支持 何來阻卻不法不義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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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根本是狗屁 胡說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