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女店員遭劫財性侵 17年前那句話她忘不了
17年前,一名女子在路上遭歹徒劫財劫色,當時性侵犯的容貌及講的話,她都記得,成為
她多年來的夢魘。
《自由時報》報導,黃姓男子17年前3月15日凌晨3時30分,騎機車途經台南南區,並尾隨
受害女一路到水交社一家早餐店,女子準備開店門營業時,黃嫌就拿刀子從後架住女方脖
子、脅迫她交出皮包內4400元現金。黃嫌搶劫財物後,心生淫念,拿刀架住女方到附近路
邊性侵得逞。完事,黃嫌還陪女方回早餐店後才離開。
警方在被害人身上採獲歹徒的DNA檢體,直到去年才比對出身分,宣告破案。被害人說,
歹徒化成灰她都認得,黃嫌犯案前說:「我已經跟蹤妳很久了!」這句話也在她腦海裡揮
之不去。
黃嫌曾性侵2女童、強盜性侵早餐店女店員,法官以他有性侵再犯之虞且有戀童癖,判無
期徒刑,並令他服刑前強制治療3年。
http://hottopic.chinatimes.com/20170329002768-26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