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個縣市的首長都應該要給個讚
(1) 一個正式老師的成本有多高, 是眾所皆知的事
(2) 少子化是個客觀事實
(3) 老師其實跟公務員不一樣, 他們是聘雇制,...
老實說應該跟勞基法一樣, 公司業務縮減, 應該是要解聘的(當然要按年資
給資遣費),
但我不知道為什麼呆頑公校的老師會變成永業制?
也因為永業制,... 所以在少子化的時代, 還敢肆無忌憚的聘新老師
的地方首長,...... 我覺得都應該要叛國罪處死 (這種行為跟古代奸臣
叫皇帝去蓋宮殿, 把國庫掏空是一樣的道理)
結論: 當年有一個人在桃園市瘋狂成立新學校, 不知道是甚麼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