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運被告無罪 藍委:司法功能盡失 社會亂掉了
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402000275-260118
中國時報【周思宇╱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以「公民不服從」原則,判決太陽花學運被告無罪,台北市長
柯文哲昨評論,政治問題就政治解決,沒法用法律解決,學運被判無罪
是「一個不正常時代的不正常做法」。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說,人民對判決結果「感受很差」法律應有一個尺度
、準則,若政治問題只用政治解決,司法功能盡失。
林德福指出,如果此判決先例一開,以後只要有人占領行政公署,只要
推稱是「不得已的非常手段」,人人都可為所欲為,「整個社會都亂掉
了。」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憂心,公民不服從的定義模糊,亦非明確法律用字,
未來如年金改革、同性婚姻等陳抗活動,只要基於集體利益、說得出道
理,占領或侵入公署、破壞公物都可獲判無罪。
林為洲說,法律強調安定性、明確性,公民不服從給予法官自由心證裁
量空間,未來可能同一件事,會有不同判決結果,建議回頭修社會秩序
維護法、集會遊行法,明確定義陳抗行為法律界線。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反問,所謂「公民不服從」,究竟哪些該服從、哪些
不該服從?尺度誰定義?台灣屬法治國家,不論你主張為何,一旦行為
逾越法律界線,執法機關須依法處理。
吳志揚說,法律最重要是「明確性」,公民不服從只是一種學說,應積
在法律上載明構成要件,不應單就一理論,讓其他法律突然失去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