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dy90498 (楓情)》之銘言:
: 跟室友去愛買買了一袋熱狗
: 煎了好久才全部煎完
: 結果一下就被我們兩個ㄘ-完了
: 數了一下至少超過60根
: 這樣有及格嗎?
想當年大叔我還在國外時
為了省錢 吃的東西都比較單調
曾經一個禮拜內
挑戰吃完3盒熱狗(單盒24入)
平均每天要吃10根
也曾經在一周內吃完一箱泡麵(同口味24包)
幾乎照三餐吃
還曾經在3天內
吃完2包家庭號起司片(每包24片)
(沒辦法 因為50%off又買一送一 就買了...)
堅果巧克力醬一大罐5天內配吐司吃光
1公斤優格和1公斤冰淇淋一天內吃完
8片厚切牛排2~3天內吃掉
(早餐起床煎牛排當早餐就是爽)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達到肥宅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