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老婆下海、老公想離婚 法官打臉不准
老公難忍老婆下海,訴請離婚,但法官判不准!
《聯合報》報導,曾姓男子和妻子結婚16年,他不滿老婆從事八大行業,常和男客傳親
密簡訊,每天想到她陪客人聊天、搞曖昧就痛苦不堪,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如果一個男人經濟穩定,何須女人下海當酒女?」林女反駁說,當酒女只有6年,但生
活費等都有負擔。林女還說,丈夫工作不穩定,為了體諒他盡量都不計較,希望老公回
心轉意,給彼此一個機會。法院認定雙方仍有溝通協調可能,駁回離婚之訴。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goo.gl/B1RflA
備註: 幹....這.....
作者:
ro991010 (紫霞仙子我可以)
2017-04-04 09:05:00為什麼不給肥宅機會QQ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過去了~)
2017-04-04 09:05:00難道是男的有'過人"之處?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7-04-04 09:05:00等等。看清楚。如果老公沒有賺錢養家。那要求離婚是真的很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04-04 09:06:00老婆一定頗正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4-04 09:06:00這風向太難測啦 是下一個不會更好嗎? 對誰來說是 或是不是?
作者:
sumarai (Pawn)
2017-04-04 09:06:00綠爆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過去了~)
2017-04-04 09:06:00照理說八大行業的女生 看的這麼多 也不太可能因為帥就這樣死心踏地的貼上去
邏輯上來看 靠老婆養為何是老公訴請離婚..這不可信
作者: deltarobot (翻出來比大隻小隻啊) 2017-04-04 09:10:00
台女自甘墮落
作者: tbaby (車震?床震?地震!) 2017-04-04 09:22:00
這判決不覺有點歧視嗎,女人想養家只能當酒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