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大大你更應該問
是不是所有注重人權的法治國家的法律都保護加害者
很可惜的是,
幾乎都是。
因為在這些人權法治國家都有一個理念和想法影響了他們的立法
法律,是拿來限制國家的緊箍咒
只有限制國家,才能保護最多人
在人類歷史上
殺人殺最大的是個人嗎??
每一個個體戶,怎殺都只是鄭捷等級就是很了不起了
但是如果是掌握國家機器殺人呢??
白色恐怖
屠殺猶太人
盧安達種族滅絕
文化大革命
這些都不是個人之力能達到的
而所造成結果是看起來法律給予了各種權利
無罪推定
罪刑法定
正當程序
緘默權等等
這些都是為了限制國家,進而造成你感覺是保護了加害人
或許現在你認為國家很好;很棒,不會迫害你
但是在人類歷史上,更多人怕國家權力的擴張
所以這結果是利益衡量後結果
所以不是法律保護加害者
是法律,為了限制國家,讓國家不會變成殺人怪獸
如果不這樣保護加害者,給予那麼多權利
哪天國家要誣陷你,你如何幫助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