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惡狼性侵室友還偷錢當跑路費

作者: qazwsx0128 (*****)   2017-04-04 19:10:42
爺就說了吧,所以爺的房子都限女,限女的房子就是比較安全
爺們兒最喜歡只有女房客的屋子了,不限女,怎麼租給女生阿!
限女就不會有危險DER臭男生R
※ 引述《Aruka0924 (Aruka)》之銘言:
: 30多歲的蘇姓超商員工,被控去年11月潛入女室友房內性侵得逞,還偷店內現金新台幣17萬元當跑路費。蘇男被逮後坦承犯行,法院一審判蘇男有期徒刑9年,全案可上訴。
: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蘇男在北市租屋,去年11月某日凌晨,疑與女友吵架分手加上工作不穩定,酒後僅著內褲,並在陰莖上戴妥保險套後,持悠遊卡插入隔鄰女室友小芬(化名)的門縫,打開上鎖的房門。蘇男進屋後看到熟睡的小芬,為滿私慾意圖不軌。
: 小芬感覺有異而驚醒並大聲呼救。住在附近的房客聽聞呼救聲,敲門問發生什麼事情?蘇男用手將小芬的口摀住,對外宣稱「只是情侶吵架」。
: 待房客回房後,蘇男欲性侵小芬遭阻饒,毆打女方的臉,並威脅若不從「不然我就殺了妳」,還拿枕頭壓住女方口鼻,使其昏厥後用手指性侵得逞。
: 事後,蘇男照常到便利商店工作,下班時將當天店內營收的新台幣17萬多元帶走。被害人事後報警,員警在案發後8天在新北市某旅館逮捕蘇男,檢方依法起訴。
: 蘇男在警訊、偵查與法院審理階段均坦承犯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蘇男觸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刑有期徒刑8年6月;另業務侵占罪部分,判刑9個月,應執行徒刑9年。
: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04040232-1.aspx
: 台男…不意外
作者: lovetweet (諾的偉少)   2017-04-04 19:11:00
變態房東俏房客是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