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3X ( )》之銘言:
: 「106年度臺北市購置電動機車」採購案規格及補充說明
: 二、採購經費:預算金額1,135萬2千元整
: 四、採購標的需求:電動機車129輛
1135.2/129=8.8萬
: (五)電動機車規格表如下:
: 項目 細項 規格
: 整車性能 變速行駛續航力 75km以上
: 爬坡性能 百分之30坡度每小時達10公里以上
: 最高車速 平坦路面每小時逾75公里
: 加速性能 0至100公尺,加速時間9秒以下
先說這標案問題在哪邊
1.這條件完全看要所謂的評審如何放水 把水放給哪個廠商
2.條件完全不對立 自行充電的廠商不太可能放掉利潤進入投標
第一點 整車能力就是一個問題了 要怎麼測?
0~80km/hr之間激烈變速行駛 gogoro也到不了75km後還能高速跑(保證進限速模式)
0~20km/hr之間緩和變速行駛 中華的em都可以跑到
採購單價每台8.8萬 但是換電式的車 你這單價完全不含電池
相反的充電式的含電池 成本完全就在不同水平
對合約有寫說換電每月要有100km免費提供一年但是到我看到真的只想笑100*12=1200km
自行充電的要內含電池跟充電器還要保固兩年 相反的你換電只需要提供1200km免費
有腦袋的都知道這在圖利哪一方了吧
另外還有一點完全沒有提到 免費里程用完呢?多的要怎麼算?廠商說多少就多少嗎?
要公平的條件是少是你這個採購單價是統一包含兩年電池保固跟里程吧
怎麼會是一方要保固兩年電池沒問題另外一方只需要提供一年每月100km免費??
至於國外廠商投標??電動機車中國很多啦 只是剛剛好海關規定 不能進口到台灣^^
講給白癡聽的 實際上根本不可能有所謂的國外廠商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