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郵局經理買股票錢不夠 他敲鍵盤讓自己帳

作者: bachelorwhc (單身老王)   2017-04-06 16:39:04
※ 引述《zenhole (Ray)》之銘言:
: 聯合
: https://udn.com/news/story/2/2386861
: 隔天被中華郵政稽核處發現後,他坦承犯行,並向友人調45萬現金補回,葉在去年8月再向廉政署自首;台中地院今依詐欺罪嫌,判他4月徒刑、緩刑2年,繳國庫10萬元。
問一下
我沒待過公家也不懂法律
有個地方實在是看不懂
他7月4日知道交割金額不足
因而犯下罪刑 隔天被稽核處發現
之後坦承犯行 回補金額
東窗事發的時間點 應該不會超過7月半
卻在8月19日才向廉政署自首
我有點搞不太清楚
這種事情可以拖一個月?完全沒有人直接向廉政署舉發?這算是自首?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6-04-06 16:39:00
本來不想自首 試圖搓掉啊 後來嘗試失敗 只好自首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4-06 16:39:00
自首罪比較輕啊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4-06 16:40:00
自己人當然給機會啊 給他時間考慮該怎麼做比較有利不要說廉政署了 有報警嗎?最後緩刑確定 不是皆大歡喜嗎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4-06 16:43:00
問題是如果判緩刑的話給他的資歷有點像蓋黑了..無法升官和其他無法領獎金之類吧
作者: Peugeot306 (破舊 306)   2017-04-06 16:45:00
你知道的 台灣官場咩 這真得算自首 因為廉政署不知道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4-06 16:46:00
很難共犯結構啦 才45萬...要冒那麼大風險 要擺平多少人?如果45億10人分 就不一樣了
作者: hosen (didi)   2017-04-06 16:49:00
被先舉發連退休金都沒了,當然選擇自首
作者: OpenGoodHate (什麼東西什麼東西)   2017-04-06 17:02:00
重點是金融單位盜用公款還能任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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