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亂傳台南地震樓倒照 4人不起訴但最高罰3萬

作者: a8989332 (天創)   2017-04-06 21:41:17
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亂傳台南地震樓倒照 4人不起訴但最高罰3萬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4-06 13:20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台南市近海今年2月11日凌晨1點12分發生規模5.6地震,19歲謝姓男子竟基於開玩笑意圖
,擷取去年南台大地震中新化京城銀行大樓因震傾斜的舊照,加上「有一棟大樓倒了」、
「金華路」等內容,轉傳到LINE群組,再被林姓少女等3人轉傳到臉書、LINE群,迅速傳
開引起恐慌,4人都被依恐嚇公眾罪嫌函送法辦。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4人沒有恐嚇
公眾意圖,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台南市刑大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最高可罰3萬
元,或拘留3日。
經查,始作俑者謝姓男子從事模具工,地震當下基於好玩心態,在「頂溪寮軍火商」LINE
群組留言PO出「照騙」,楊姓男子信以為真,轉傳給林姓少女等人,經多次轉傳,27歲葉
姓男子截圖轉貼到臉書「廟會資訊討論區」,錯誤資訊迅速擴散,勾起去年南台大地震記
憶,引起民眾驚恐。不久後有網友發現是舊照,痛罵「別在傷口撒鹽」。
此事引起台南市長賴清德震怒,親自召開記者會澄清,下令究辦。台南市刑大查出謝、林
連同另兩位散布錯誤資訊的19歲楊姓、27歲葉姓男子,均函送法辦。
台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中指出,4人PO出的建築物倒塌照片,雖確實可能讓人誤以為當
時地震造成災害,極不可取,但4人並沒有以此表達要造成建築物倒塌,加害、恐嚇公眾
的意思,與恐嚇公眾罪的構成要件不符,因此不予起訴。
台南市刑大指出,4人散布網路謠言,就算刑事恐嚇公眾罪不起訴,仍會在今天接到不起
訴書後,另發文請轄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規定開罰,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
3萬元以下罰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2/2386713
5.備註:
87 4人組 , 哪天換你們家倒
作者: jj1379746 (充電五分鐘,通話兩小時)   2016-03-31 01:21:00
作者: liliumeow (給我鮭魚就跟你走><)   2017-04-06 21:42:00
如果是中國那就是箝制人民言論自由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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