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能認為,過海關幫別人拿東西是愚蠢且不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但現實卻可能不是這樣,
舉個例子,同行的人的家人為他帶了一堆吃零食要給他上飛機上,
或旅途上吃,同行的人認為太多了,
分了一點給自己,自己也在過海關前把包裝開了,吃的是普通零食沒錯,
過海關排隊時,剛好旁邊是廁所,同行的人表示想去廁所,
請自己幫忙拿零食,由於自己先前吃過同樣的零食沒問題,
也因為吃過了別人的零食,礙於人情也沒有道理拒絕,
畢竟上廁所很快就會回來,
但是,
自己就這樣過了海關,同行的人卻沒有來拿回他的零食,
也被海關查出,部分零食包裝裡有參雜毒品,
以新加坡的法律,超過10克就可以判死,
有用過電子秤的或許會知道,10克,一張紙的重量就可能超過了,
甚至有可能誰偷偷塞進自己身上,過海關沒被查到再摸回來,
是否,新加坡對身上有毒品的人,即時本身沒有運毒目的,也是會判重刑呢?
而新加坡又是轉機關口,人員運輸量極大,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