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cin (宅宅的)》之銘言:
: 記得不要開就好了
: 還可以當作紀念,吃完就是垃圾了,還可以保留手握的餘溫
: 好喇 重點如下
: 黃景泰賄款原封不動 議員楊石城不起訴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91204
: 原封不動就沒有罪。黨X超好用的
: 不要吉我
: 雖然也有判例了......
: 告鄉民不起訴 基隆議員楊石城痛批檢察官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29789
: ※ 引述《xifaka (當之無愧)》之銘言:
: : 小弟不才
: : 在某基層公家機關上班 因為業務關係
: : 認識一位常常來辦公的妹子
: : 我對她頗有好感 結果今天妹子又來洽公
: : 我提到我今天會加班比較晚
: : 就在晚間七八點左右 妹子託室友送來一包阿順蝦米果
: : 還打辦公室電話問我有沒有收到
: : 剛剛十一點 又致電我手機 問我阿順蝦米果好不好吃
: : 她這樣反覆確認我有沒有收到 我好怕啊!
: : 有圖有真相
: : http://imgur.com/M12XRBT
: : 之前郭瑤琪只是收到茶葉罐
: : 狗官就在判決書說「如果僅是贈送茶葉等微薄之禮
: : 豈會反覆致電確認 茶葉罐必定裝有二萬元美金」
: : 天啊 那正妹也一直致電確認我有無收到阿順蝦米果
: : 難不成狗官也會認為阿順蝦米果裡面裝有二萬元美金?
: : 鄉民快救救我啊!我好怕被狗官栽贓貪污啊!
: : 有沒有在阿順蝦米果裡面裝美金的八卦?
: : 我該怎麼解套?
承辦檢察官是不是弱智啊?
這種事情不是收錢當下就要退還嗎?
不然就是收了錢趕快去警察局報警
哪有人收了40萬一直放在服務處
等到檢察官在查時 就說自己只是保存證據不是收賄?
有沒有承辦檢察官的八卦?
收賄既遂不就已經滿足貪污構成要件
何來保存證據多日還不報案?
是否此案未被告發 就可以保存該證據十年?
就跟馬英九貪污之後 發現檢察官在查
才趕快一口氣捐560萬給慈善機構
就用大水庫理論解套一樣
這些司法官實在無恥 真的都應該拖去槍斃
有人知道承辦檢察官是哪個弱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