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終於離開這個鬼地方」 靚女離職PO文

作者: SammySosa (小熊隊砲哥)   2017-04-08 02:10:19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終於離開這個鬼地方」 靚女離職PO文挨告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4/07 09:53
(更新:網友意見)
原本在某健診中心擔任行政工作的林姓女子,離職後在臉書上PO文指公司沒有制度,逃生
出入口還被沙發堵住,現在「終於離開這個鬼地方」,雖然林女沒有指名道姓的說是那家
公司,但她曾用臉書在公司打卡,健診中心認為名譽受損,因此控告林女妨害名譽,但台
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林女所言屬實,並無誹謗的故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年約30歲的林女到這家健診中心工作,試用期還沒滿就離職,她離職後,在臉書
PO文,寫下這次離職的心得感想,文中林女的抱怨不少,不僅說這家公司沒有制度,也從
來沒有進行疏散演習,不合常理,所幸的是「終於離開這個鬼地方」。
不久這家健診中心得知林女的PO文,雖然林女沒有在文章中點出是那一家健診中心,但是
林女在該公司上班時有用臉書打卡,健診中心認為網友透過這些紀錄很容易特定是那一家
公司,而林女的PO文已經損及公司的名譽,因此提出告訴。
林女到案後坦承文章是她寫的,但否認有任何妨害名譽的故意,全是心中有感而發,她表
示,這家公司是她待過最沒有制度的一家公司,不僅從來沒有做過疏散演習,連逃生出入
口都被沙發堵住,為了證明她說的沒錯,林女不僅提供沙發阻擋逃生口的照片,還請檢察
官傳該公司其他員工出庭作證。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林女的PO文並非無中生有,內容僅是抒發自己的心情,並無誹謗的故意
,將她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林女po文批公司,慶幸「終於離開這個鬼地方」挨告,獲檢察官不起訴,網友紛紛揶
揄「法院認證的鬼地方」、「法院認證了,勞工局、消防局、需要去安檢吧」、「鬼地方
還敢告人」,也有網友狠酸這間公司,「不告還好,告了全世界都知道鬼地方在哪裡了」
、「果然是鬼地方,員工離職不檢討還告離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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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0:00
更新時間:09:52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407/1092262/
5.備註:
刑法第310條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這健檢中心有夠87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4-08 02:10:00
甘我屁事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7-04-08 02:11:00
哈哈哈 這三小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7-04-08 02:11:00
玻璃心僱主
作者: s256988452 (Steven)   2017-04-08 02:11:00
opopopopopopo
作者: cy4750 (CY)   2017-04-08 02:11:00
op自刪吧
作者: fgte552a (lilqi)   2017-04-08 02:12:00
Op多久了
作者: gn00029914 (^_^)   2017-04-08 02:12:00
技術不錯
作者: all0pha765 (765)   2017-04-08 02:25:00
被認證的鬼地方
作者: chister ( )   2017-04-08 02:26:00
法院認證
作者: cy4750 (CY)   2017-04-08 02:27:00
還不刪要等多久
作者: fantasyscure (台灣狼)   2017-04-08 02:34:00
好白痴的訟棍 自婊蠻蠢的
作者: wutumi (A勝)   2017-04-08 03:49:00
不知道這種可不可以提反訴,不然每次都是被慣老闆先告先贏。
作者: c780412 (煌)   2017-04-08 03:53:00
跟某禿頭一樣智障=3=
作者: juicedrink (天氣好熱...)   2017-04-08 0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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