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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對話還撒嬌 外勞控雇主性侵敗訴
彰化縣1名賴姓男子,前年8月起雇用1名印尼籍外勞照顧兒子,外勞卻指控賴男性侵,因
雙方供詞兜不攏,法官調閱賴男家中監視器,發現外勞指控的案發前後,雙方相處並無異
樣,外勞還經常帶著微笑,因此判賴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賴男聘僱外勞並供宿,但外勞指控賴男前年11月16日凌晨,將她外勞叫進房
內欲性侵未得逞,幾天後又再次性侵得逞,但賴男矢口否認,指兩人是合意性交,並辯稱
自己因屁股後脫皮,要外勞替他擦藥,之後才要求發生性行為,外勞並未拒絕,他並沒有
強迫。
外勞透過翻譯指出,當時因為害怕無助不敢反抗,案發後只能躲在廁所哭泣。法官調閱賴
男家中監視器,案發時間點前後影像,發現在初次案發後,外勞與雇主生活互動神色正常
,看不出害怕、驚恐,另在侵害得逞後,外勞也神色正常,和賴男有交談互動,均無刻意
迴避,也常帶著微笑;證人證稱,外勞在案發期間沒有異樣,幫賴男兒子洗澡時還是每天
唱歌。賴男女兒證稱,外勞對賴男說話會撒嬌,「感覺曖昧」。
法官認為,外勞也證稱過程中,被告並未使用脅迫、恐嚇等手段,也沒有以工作不保為藉
口逼迫,而外勞當月20日驗傷,身體、四肢均無明顯外傷,加上事發後與被告及其家人互
動正常,難以認定賴男有以違反其意願的方式,強迫外勞性交,因此判處賴男無罪。(鄧
惠珍/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