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ravion (ElonMusk)
2017-04-09 13:04:53好奇查了一下兩個中國政府對國籍的相關規定,發現兩邊都把台灣人當成中國人
有沒有相關八卦?
《中華民國國籍法》
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於本法修正公布時之未成年人,亦適用之。
ps. 2000年以後,「中國」字樣修改為「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 四 條 :
父 母 雙 方 或 一 方 為 中 國 公 民 , 本 人 出 生 在 中 國 , 具 有 中 國 國 籍 。
第 五 條 :
父 母 雙 方 或 一 方 為 中 國 公 民 , 本 人 出 生 在 外 國 , 具 有 中 國 國 籍 ; 但 父 母 雙 方 或 一 方 為 中 國 公 民 並 定 居 在 外 國 , 本 人 出 生 時 即 具 有 外 國 國 籍 的 , 不 具 有 中 國 國 籍 。
第 六 條 :
父 母 無 國 籍 或 國 籍 不 明 , 定 居 在 中 國 , 本 人 出 生 在 中 國 , 具 有 中 國 國 籍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為保障臺灣海峽兩岸人員往來,促進各方交流,維護社會秩序,制定本辦法。
第2條
居住在大陸的中國公民(以下簡稱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以下簡稱臺灣)以及居住在臺灣地區的中國公民(以下簡稱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未規定的事項,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適用其他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