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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錄於家屬FB社群
死者是我公司同事…但再也見不到面了。
3/31 發生,4/1 聽聞他車禍往生…還以為是愚人節的玩笑,沒想到是真的!唉…
看連假後幾天新聞完全沒報導這則意外車禍事故(已有聽說肇事者是立委太太),就擔心是
否立委有權有勢,而有草草了事之嫌…沒想到最擔心的事情發生了…
家屬求里長,議員介入處理,但對方太大咖。無法協助…
跪求各位協助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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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盧嘉辰太太「吳麗香」 現任新北市土城調解委員 3/31 15:58 於桃園南山路
往山腳方向,在六福路口,違規開車撞死人對家屬不聞不問、態度消極,犯後說謊卸責無
悔意,因為你的疏失,害一個家庭夢碎,犯後卻無悔意,連最基本的為死者上香都沒有,
請問你平常在調解什麼東西?
我最愛最疼我的哥哥在 3/31 15:58 發生車禍 往生了。
地點: 桃園南山路與六福路交叉路口
這幾天除了難過又很氣憤:
第一天(3/31) 肇事者過失致死嫌疑,竟對我哥哥不聞不問,當天筆錄完就回去, 我們家
屬來警局做筆錄沒看到對方,警方說做完筆錄就走了,心中一直有問號,為什麼撞死人可
以先走,我們連肇事者是男是女都不清楚,今天不管肇事者是誰,都應秉公處理,對死者
對家屬都是最基本的尊重!
第二天(4/1)在醫院往生室開偵查庭,對方一男一女,人帶口罩「準時」 17:00 出現往生
室(我們等了1天了)簡易偵查庭雙方認屍,庭上對檢查官謊稱說:「在中線左轉」對方
咬住這點想撇清責任,因為車子提供的行車紀錄器以及警方提供的監視器都是有利於肇事
者,還好我哥哥機車有裝行車紀錄器,這也是我們自行找到的證據,不然被警方草草結束
筆錄,我哥哥怎麼走的都不知道,事後也是警方陪同離開, 也沒向哥哥上香致意, 更沒
向我爸媽表示抱歉。
檢方只准由我爸爸一人進入偵查庭,也不准問,憑什麼他們可以兩人一同進入,當天肇事
者也只有吳麗香一人,這是特權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哥哥已經走了,卻還不知道肇
事者是誰?
晚上,我姑姑的警察朋友交代,去派出所要回交通事故登記單,為何警方3/31做完筆錄沒
有給我們家屬,卻要我們主動申請,證據也要我們自行提供,我們要求調別支監視器,卻
被回絕說不用了,已經確定有過失,這是包庇嗎?我不懂法律也不清楚,我只知道因為她
的過失,我再也見不到哥哥了……
第三天雙方車子採証,那兩人已先到,在派出所前方坐,面前有2茶杯(為何警方還奉茶
給肇事者?!)看到我們立即閃,自動進入派出所後面沙發區休息,等要採証走後門,出
現在車庫很裡面(警局裡面可以來去自如走後門?)
還好我們發現她擋風玻璃上的名片,上網google 又對照那兩人模樣, 才知是前立委盧嘉
辰的太太--「吳麗香」(新北市調解委員),陪同者正是前立委盧嘉辰。
第四天(4/3) 我們去四周查問店家 時間如下:
15:58 交叉路口加油站員工幫忙報警
15:59 119 報案時間(交通事故登記單時間)
16:08 哥哥送上救護車(附近司機拍到)
16:26 敏盛醫院急救(有說明是到院前呼吸停止)
16:44 爸爸被通知人在急診(用哥哥手機)
17:27 醫院急救無效。
18:40 我第一個到的,人已在往生室了,我見到的只是一具冰涼的屍體。
問里長,問議員,對方太大咖,案情不單純,他們不介入。
希望藉由大家的力量,幫我哥哥找回一點公道。
讓這種不平等待遇耍特權到此為止。
今天不是因為你的身分特殊,所以才把事鬧大,而是因為桃園區的議員們都來為我哥哥致
意,你今天身為肇事者,害死了我哥哥,毀了一個家庭,卻不聞不問的態度,知法犯法,
對警方、對檢方說你是中線左轉企圖卸責,不來上香、不道歉、無悔意。
要等法律,漫漫長路,於情於理,肇事者吳麗香,你是現任新北市調解委員,你也曾經是
議員候選人,你不懂社會事嗎?
前立委盧嘉辰,你也是兩屆立委,你太太不懂,難道你也不懂社會事嗎?還是你只是在等
風波過去之後,再想辦法把這件事情壓下去?你知道你們所奪走的,不僅僅只是一條人命
,而是一個家庭嗎?我們家屬要的,只是希望你可以出來面對,向我們道歉。
不必要一直閃閃躲躲,請你敢做敢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