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天津首例 為炒房的買房契約無效

作者: shiwenli (阿爸)   2017-04-10 09:04:05
天津首例 為炒房的買房契約無效
(中央社台北9日電)中國大陸房市熱,有仲介利用資訊優勢,自己先買了房,但實際過
戶給第三方,中間賺取差價。天津首次出現判例,這類「名為買房,實為炒房」的買賣契
約無效。
每日新報報導,在濱海新區的案例中,房仲人員尤先生向吳先生簽訂買房契約,並約定同
意買方在辦理該房屋手續時過戶給第三方。事後吳先生發現尤先生的目的是為了炒房獲利
,就表明要解除合約。
尤先生不滿,告到法院,請求履行合約並要對方賠償損失。
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塘沽審判區認定,尤先生利用其具有房源資訊及熟悉房屋交易流程的優
勢,簽訂買房契約的目的是先搶占房屋的購買機會,同時另尋買主,將房屋轉售他人從中
牟利,並非真要購買該房屋,這份買賣契約並非真實意思表示,故契約不成立。
此外,炒房人的行為既會造成實際買賣雙方互不瞭解,影響雙方的締約選擇權,也會因房
屋交易的程序增多而增加實際交易雙方的交易成本和違約風險,影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干擾了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故依法不予保護。
判決結果駁回尤先生的索賠訴訟。報導指出,塘沽審判區做出同樣認定的這類買房糾紛案
件共有17件。1060409
http://m.cna.com.tw/news/acn/201704090042.aspx
作者: BEHIND (8591)   2017-04-10 09:05:00
國民黨炒房還不下台?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4-10 09:05:00
反觀台灣立委和官員都擁房大戶,難怪不敢課持有稅台灣少子化,跟這些擁房自重立委和官員脫不了關係
作者: howardyeh (arnan)   2017-04-10 09:06:00
不得不推對岸這案例,中人兼買家就是房仲名聲差的主因
作者: Odio (天涼好個秋)   2017-04-10 09:06:00
這怎麼判定啊,未必是正確的吧。
作者: becareful (Love of My Life)   2017-04-10 09:07:00
靠腰
作者: wego5566 (WEGO!)   2017-04-10 09:09:00
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哪天被強搶民宅說是囤房也不意外
作者: goodat (goodat)   2017-04-10 09:09:00
讚啦!台灣建商也很愛用人頭炒房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17-04-10 09:21:00
房蟲水準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04-10 09:28:00
反觀
作者: YJM1106 (YM)   2017-04-10 09:34:00
塘沽讚讚讚,果然是26最早西化的區域之一
作者: DAPAWWEN (大砲文)   2017-04-10 09:34:00
反觀鄉民最愛的日本,中間賺差價的交易合法
作者: s10910chris   2017-04-10 09:46:00
反觀
作者: DIDIMIN ( )   2017-04-10 09:47:00
這很難認定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