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酒醉女網友 男判刑3年2月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年11月間,黃姓男子約女網友小美(化名)到住
處喝酒聊天,卻趁她酒醉意識不清之際性侵,小美清醒後發覺自己一絲不掛,黃男卻裝傻
說是她自己脫光光,後來才透過LINE向小美坦承,但到了審理時又否認,新北地院合議庭
不採信,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2月徒刑。
前年11月23日,黃男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小美,3天後凌晨,黃男約小美到住處喝酒聊
天,小美喝了約2杯啤酒後,因感覺疲憊睡著,早上起床發現自己一絲不掛,質問黃男發
生什麼事?黃男裝傻說是她自己脫光光。
小美因趕著上班,穿上衣服先行離去,同月底,小美與男友跑到黃男住處附近質問,他坦
承性侵,稍晚小美再傳LINE問他:「所以在我沒意識的時候你真的對我幹嘛了?是嗎?」
黃男回說:「是!」
到了審理時,他辯稱,小美當時很清醒,是你情我願,一開始會坦承是因擔心這樣會讓小
美與男友吵架,之後在LINE上坦承有加安眠藥,是因遭到小美弟弟毆打,要他賠償1000萬
元或300萬元。
合議庭調查,小美所述前後一致,黃男在偵查時曾說:「小美問我昨天我們有幹嘛嗎,我
覺得她在裝傻,所以我沒有回答她」,審理時又認小美清醒時確實一絲不掛,與小美所述
因失去意識不記得發生何事吻合,且若遭威脅,理應陳述實情,要小美不要再裝,但他卻
透過LINE坦承性侵,還請求原諒,審酌他的犯行造成小美身心創傷,否認犯行,但與小美
和解判刑3年2月。
另,黃男雖於LINE坦承有加安眠藥,但因小美案發後未抽血檢驗體內是否有安眠藥成分或
代謝物,也未扣得與安眠藥相關跡證,無法證明確有此事;可上訴。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31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