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男大生揪同學搬走保險箱氣老母 被逮才知「事情大條」
3.完整新聞內文:
陳姓男大生與母親發生口角,為了氣老母,租來小貨車,向同學聲稱家裡要搬家,
請二名同學幫忙;陳母返家後,見裝有價值數十萬元珠寶、黃金的保險箱不翼而飛,
報警提告,等警察調閱監視器,查出「竊賊」是她的寶貝兒子,連忙撤告表示不告了,
新北地檢署今天將陳等3人依竊盜罪處分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指出,21歲陳姓男大生去年10月底與母親口角後,決定搬走母親的保險箱
氣她,他租用小貨車,打電話給二名同學,請他們幫忙搬家;二人前往陳位於新北市
泰山區住處,合力幫他將保險箱從5樓搬到1樓小貨車車上,隨後陳便請二人離去。
等陳的母親回家,驚見保險箱不見,立即報警向警方說明狀況,陪同警員在家中採證;
陳看在眼裡,覺得母親驚慌失措,算是報復成功。結果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小貨車
車號,循線追出租車的人就是陳,將他帶回,還要他說明「共犯」身分,他才驚覺
「事情大條了」。
檢警偵訊時,陳承認搬走保險箱,表示只是要氣老媽,財物都在,沒有短少,也承
認二名同學都不知情,是義務來幫忙搬家;二名同學則證稱陳打電話請他們幫忙,他
們就過去搬家,不知道陳居然是在偷母親的東西。
由於陳母知道「竊賊」就是兒子後,就聲明撤回告訴,連前往地檢署開庭都不
願意,直系親屬間竊盜犯行屬告訴乃論罪,檢方將陳處分不起訴;另外,二名同
學事前不知道陳在行竊,事後也沒有分到財物,認定共同竊盜罪均罪嫌不足。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394850
5.備註:
這麼想要有前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