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 因為有些許農地所以略有涉獵
2.5分是基本條件沒錯 但也有特例
因為在農舍興建辦法裏有一條特例就是民國89年以前農業發展條例公布前
擁有農地者稱為老農 這些老農不受2.5分的限制 但農舍興建面積一樣需
小於農地面積的1/10
我有兩塊農地就是89年以前取得 當初我爸贈與我時就課了30多萬的稅
而且兩塊都大於2.5分 所以老農條例對我也沒用
另外其他的細項 版友也有回文就不贅述惹
※ 引述《jazzcai (如果有一天)》之銘言:
如題
小魯爸有塊小魯爺留給他的田
大約2分地而已
就小魯所知好像要兩分半的地才可以蓋房子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那麼
小魯可以先蓋間合法的資材室再改建成透天嗎?
還是說
就直接弄個屌屌的貨櫃屋呢?
回到題目
所以農地多大才可以蓋合法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