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別急著看到標題就去報警
本肥宅雖然喜歡看bouly的姐姐文
但是還不至於會去以身試法啦
就先下個結論吧
本肥宅認為
如果因為優生學而去限制
那不是很奇怪嗎
如果只是因為近親性交就比較高機率造成
胎兒一些遺傳疾病
那35歲以上的正常男女性交
我記得研究上也會有高機率生出唐氏症寶寶
可是他們也沒有因為優生學這個理由被入罪化阿
如果是因為家庭倫理入罪化那又更不應該了
刑法又憑什麼因為兩個人的家庭的價值觀與一般人不同而科以刑責
所以我覺得這個規定怪怪的
有沒有人願意提出不同看法?
對了 我不是國考系的 法匠先別幹爆我
我是擅長讀たの一し!的朋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