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包著糖衣的毒藥?
※ 引述《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之銘言:
: 最高法院擬大幅縮編 法官改政治任命
: https://udn.com/news/story/9939/2393363
: 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分組今天將討論終審法院改革,其中,
: 最重要是最高法院法官大幅縮編,改為政治任命,由總統提名並為
: 終身職。司法院表示,這是因應訴訟金字塔制度改革而生,但基層
: 法官憂心「政治任命」的法官,將扭曲司法公信力,一黨獨大的國
: 會將和最高法院法官形成共生體。
(恕刪)
關鍵字:政治任命、終身職
政治任命,基本上就是隨著改選而下台 (或續任)
終身職,就是可以做到老 (達到退休年限)、做到死 (或於工作任內亡故)
用個政治任命+終身職,如果不幸是個因為酬庸、意識形態而上任
後面要怎麼收拾?
不是經常抱怨以前 KMT 留下爛帳、爛制度?
這個「政治任命+終身職」萬一出狀況,要承擔多少年?
現在已經不令人滿意了,未來如何避免法律為政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