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字第666號(罰娼不罰嫖違憲) 其中提到
「法律為貫徹立法目的,而設行政罰之規定時,如因處罰對象之取捨,而形成差別待遇者
,須與立法目的間具有實質關聯,始與平等原則無違。」
「…對於從事性交易之行為人,僅處罰意圖得利之一方,而不處罰支付對價之相對人
,並以主觀上有無意圖得利作為是否處罰之標準,法律上已形成差別待遇…」
「…且性交易乃由意圖得利之一方與支付對價之相對人共同完成…」
「…其雙方在法律上之評價應屬一致。」
簡單來說
既然交易經雙方同意 只罰一方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唯一例外 是當差別待遇與立法目的間 具有實質關聯
性交易如此 勞基法呢?
勞工不是嬰兒 應該能替自己的行為負責
違反勞基法的僱傭關係 必須經雙方同意
你可能會說 勞工很可憐 因為缺錢不得不簽非法合約
但難道窮人犯法就不用負責任嗎? 勞工比娼妓弱勢嗎?
憑什麼性交易娼嫖皆罰 勞基法只罰資方?
再來 勞基法對勞資雙方的差別待遇 與立法目的有實質關聯嗎?
以基本工資為例 如果立法目的是禁止任何人領22K以下的薪水
只罰老闆不罰勞工 顯然無助實現該目的
甚至 我認為罰勞工 遠比罰老闆有效
如果對勞工的處分 是沒收所有不法所得 相信很少人會冒從頭到尾做白工的風險
一個違反勞基法的勞工 不僅知法犯法
也造成其他奉公守法的人 無法有效與之競爭
但是 推動勞動法規者 不把勞工當有行為能力的人看 認為他們不過是老闆操縱的玩偶
事實上 一個巴掌拍不響
讓犯法的勞工免於責任 不只有違平等原則 更直接阻礙了立法目的的實現
作者:
limitex (界王)
2017-04-11 11:37:00勞基罰
作者: zxc2266992 (rainball) 2017-04-11 11:38:00
不排除出走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4-11 11:38:00666其實想要的是都不罰 是立委豬公們修法成娼嫖都罰
作者: Hooz (鬍子) 2017-04-11 11:38:00
真是有見地!!!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4-11 11:39:00勞動契約又不是違法合約....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4-11 11:40:00
本公主的回合 抽牌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17-04-11 11:41:00
不舉報資方違法視為共犯連坐
作者:
Golbeza (Golbeza)
2017-04-11 11:42:00我開始相信你了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4-11 11:42:00你在契約成立當下就違法嗎?還是契約成立後才違法?
作者:
goal56 (宅變型)
2017-04-11 11:42:00有道理
作者:
ro991010 (紫霞仙子我可以)
2017-04-11 11:43:00員工為了少繳勞保會請老闆 薪資用獎金的方式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7-04-11 11:43:00沒錯,付錢的有罪! 請放了那個女人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4-11 11:43:00勞務交易本身是違法的嗎?想清楚再出來發文吧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17-04-11 11:43:00
例如高薪低報這樣的問題可透過連坐處分達到效果
作者:
qsxwdc (Moo)
2017-04-11 11:44:00有理,廢勞早該罰了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4-11 11:44:00不就單純觀念問題= =
作者:
ro991010 (紫霞仙子我可以)
2017-04-11 11:44:00然後佛心老闆就gg了。 以上不是指全部
作者:
abomgo (謝絕正妹搭訕!)
2017-04-11 11:45:00資訊不對稱,相對下勞方難以監督資方
作者: pkpk10654 (秋水浮萍) 2017-04-11 11:46:00
改成知悉違法不舉發視同共犯 保證比什麼天眼通還快
作者: MK250 (鍵盤) 2017-04-11 11:46:00
這樣的類比邏輯....l服了U...
作者:
haidai (haidai)
2017-04-11 11:47:00你能不打炮改尻槍,也能不工作改吃土?什麼邏輯?
作者:
abomgo (謝絕正妹搭訕!)
2017-04-11 11:48:00那勞方如何監督資方有無篡改出勤、勞健保資料?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4-11 11:49:00性交易是合法的嗎?
作者: pkpk10654 (秋水浮萍) 2017-04-11 11:49:00
如果已知這個老闆要用違反勞基法的條件或待遇僱用你還同意的話 也是算做助長犯罪吧
作者:
abomgo (謝絕正妹搭訕!)
2017-04-11 11:50:00法盲,嘻嘻,文組不意外
對呀 自願拿未達基本工資 或是低報勞保的勞工真的是該罰 助長歪風
沒檢舉就沒勞檢,主動舉發還要看情況喔XD如果勞工主動要求低薪跟老闆要求勞工領低薪,狀況一樣嗎?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7-04-11 11:56:00雙方同意就一樣了,代表你事前同意違法工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