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聯合報的主筆之一,認為李明哲的妻子是人渣
李明哲的妻子既然跟綁匪還有綁匪的中間人簽過協議,就是共犯
怎麼還可以出來聲張中國是綁匪集團、幫中國談條件的是掮客
台灣拘捕共諜陸生雖然經過檢察官法院認可才抓人,但跟中國亂抓人一樣!?!?
難怪聯合報的奇葩言論會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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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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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內容:
這個李凈瑜的作法,其實已經是人渣等級了。
她要李俊敏寫下承諾書,李俊敏也同意了,因此寫了兩條承諾交給她。這個時候,亦即四
月七日的晚上,它的狀態是:李凈瑜同意了不再大肆聲張的條件,等候李俊敏將人救出來
。
在這個過程中,承諾是相互的,亦即不單李俊敏對李凈瑜作了承諾,李凈瑜等於也對李俊
敏作了承諾,就是她不再繼續之前的對抗性作為。事實上,李俊敏的承諾就是建立在李凈
瑜承諾之上的,只要李凈瑜不守諾,李俊敏的承諾就會立刻崩解。
然而,李凈瑜事後卻不對外說明將取消赴北京行程,這表明,她並不準備履行她的承諾,
國台辦才會四月九日她行前的這天下午,將已託人將親筆信交付家屬的這個訊息曝光,目
的是提醒李凈瑜,你已承諾要保持低調了,你必須履行你的義務。請注意,這是最後一個
李凈瑜仍然可以選擇守諾的時刻。
但李凈瑜卻像著了魔似的,執意作了相反的行動,她發出聲明,指李俊敏只是掮客,並將
李俊敏的名字曝光給風傳媒等媒體,說李明哲的親筆信顯非自由意志。
這等同於撕毀一份她已同意要遵守的合約,並且出 賣了她的合夥人。但她以一個彷彿受
害者的形象,遮掩了她其實必須履行承諾的義務,變成所有的事情都是由她進行定義:將
前來協助她的人稱為「掮客」,將李明哲若在此一情境下的釋放,稱為過著「像狗一般」
的一生,再將對岸稱為「綁匪集團」。
李凈瑜絲毫不感覺,她如今宣稱對方是綁匪集團,李俊敏是掮客,以及若是如此作法就是
放棄了尊嚴等的種種不義,都是她曾經同意的。眾人應當清楚:她要李俊敏簽下承諾書的
同時,她是同意那個交換的條件的,就法律上的意義,她是應受契約拘束的義務人。
亦即,如果你宣稱對方是魔鬼,你也就是一個曾經簽下「魔鬼契約書」的人,按照你自己
的宣稱,你也已經不再是個純淨之人。而出賣合夥人的行徑,更是另一種魔鬼行為,喔不
,是人渣行為,因為,如果李凈瑜同意那個條件時,只是要設陷阱讓李俊敏跳下去的話。
要知道,李明哲被拘,與周泓旭被捕,是完全相同的情境,如果對岸如此作為是「綁匪集
團」,那麼很抱歉,蔡英文政府也是另一個不折不扣的「綁匪集團」,周泓旭的犯案情節
甚至可能是捏造的,而他的親人亦至今無法前來探視。
台灣要維繫國家安全,可以任意濫捕,何以不受人權團體的譴責?大陸要維繫國家安全,
拘捕了一個嫌疑人,何以卻得到了綁匪集團的稱號?台灣社會的雙重標準,簡直到了匪夷
所思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