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聯合報主筆之一黃國樑 評 李明哲被抓

作者: GG88 (GG88)   2017-04-11 17:34:15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聯合報的主筆之一,認為李明哲的妻子是人渣
李明哲的妻子既然跟綁匪還有綁匪的中間人簽過協議,就是共犯
怎麼還可以出來聲張中國是綁匪集團、幫中國談條件的是掮客
台灣拘捕共諜陸生雖然經過檢察官法院認可才抓人,但跟中國亂抓人一樣!?!?
難怪聯合報的奇葩言論會這麼多....
FB連結:
https://goo.gl/H0bXmd
截圖版
http://imgur.com/a/NHngu
FB內容:
這個李凈瑜的作法,其實已經是人渣等級了。
她要李俊敏寫下承諾書,李俊敏也同意了,因此寫了兩條承諾交給她。這個時候,亦即四
月七日的晚上,它的狀態是:李凈瑜同意了不再大肆聲張的條件,等候李俊敏將人救出來

在這個過程中,承諾是相互的,亦即不單李俊敏對李凈瑜作了承諾,李凈瑜等於也對李俊
敏作了承諾,就是她不再繼續之前的對抗性作為。事實上,李俊敏的承諾就是建立在李凈
瑜承諾之上的,只要李凈瑜不守諾,李俊敏的承諾就會立刻崩解。
然而,李凈瑜事後卻不對外說明將取消赴北京行程,這表明,她並不準備履行她的承諾,
國台辦才會四月九日她行前的這天下午,將已託人將親筆信交付家屬的這個訊息曝光,目
的是提醒李凈瑜,你已承諾要保持低調了,你必須履行你的義務。請注意,這是最後一個
李凈瑜仍然可以選擇守諾的時刻。
但李凈瑜卻像著了魔似的,執意作了相反的行動,她發出聲明,指李俊敏只是掮客,並將
李俊敏的名字曝光給風傳媒等媒體,說李明哲的親筆信顯非自由意志。
這等同於撕毀一份她已同意要遵守的合約,並且出 賣了她的合夥人。但她以一個彷彿受
害者的形象,遮掩了她其實必須履行承諾的義務,變成所有的事情都是由她進行定義:將
前來協助她的人稱為「掮客」,將李明哲若在此一情境下的釋放,稱為過著「像狗一般」
的一生,再將對岸稱為「綁匪集團」。
李凈瑜絲毫不感覺,她如今宣稱對方是綁匪集團,李俊敏是掮客,以及若是如此作法就是
放棄了尊嚴等的種種不義,都是她曾經同意的。眾人應當清楚:她要李俊敏簽下承諾書的
同時,她是同意那個交換的條件的,就法律上的意義,她是應受契約拘束的義務人。
亦即,如果你宣稱對方是魔鬼,你也就是一個曾經簽下「魔鬼契約書」的人,按照你自己
的宣稱,你也已經不再是個純淨之人。而出賣合夥人的行徑,更是另一種魔鬼行為,喔不
,是人渣行為,因為,如果李凈瑜同意那個條件時,只是要設陷阱讓李俊敏跳下去的話。
要知道,李明哲被拘,與周泓旭被捕,是完全相同的情境,如果對岸如此作為是「綁匪集
團」,那麼很抱歉,蔡英文政府也是另一個不折不扣的「綁匪集團」,周泓旭的犯案情節
甚至可能是捏造的,而他的親人亦至今無法前來探視。
台灣要維繫國家安全,可以任意濫捕,何以不受人權團體的譴責?大陸要維繫國家安全,
拘捕了一個嫌疑人,何以卻得到了綁匪集團的稱號?台灣社會的雙重標準,簡直到了匪夷
所思的地步。
作者: edwdada (Ravior)   2016-04-11 17:34:00
綁匪就綁匪阿 笑死
作者: sakaizawa (被噓會高潮)   2017-04-11 17:35:00
狗狗真多
作者: Darby (1 2 3 木頭人)   2017-04-11 17:35:00
全民(全球)直播...凌遲中國式偽民主, 民進黨高招!
作者: danielqwop (我的人生就是個冏)   2017-04-11 17:35:00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17-04-11 17:36:00
低能到極點..這個擺明沒在跑中國 把國台辦層級當神一樣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7-04-11 17:36:00
翻譯: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作者: gh34163 (這。)   2017-04-11 17:36:00
重工不意外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7-04-11 17:36:00
狗報end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7-04-11 17:37:00
簡單一句話打死: 為何我國致函大陸都沒有得到回應?綁匪也
作者: KEYSOLIDER (SOLIDER)   2017-04-11 17:37:00
聯合不意外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4-11 17:37:00
這種人沒是非了
作者: gohst1234 (阿龍)   2017-04-11 17:37:00
中國談承諾?XD
作者: gary2011   2017-04-11 17:37:00
最後一段是怎樣 他是中國人?
作者: TllDA (踢打)   2017-04-11 17:38:00
不管事實如何 批有尊嚴的台獨就是共匪 準備被噓爆
作者: iPhoenix7 (跟斑馬作愛的真男人)   2017-04-11 17:39:00
聯合中國報系能看,狗屎都可以吃了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4-11 17:39:00
周泓旭不是公開有證據起訴嗎? 那李明哲是用甚麼罪名起訴?
作者: Linama (SAY YES)   2017-04-11 17:39:00
9.2徹底崩潰了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7-04-11 17:40:00
周在台灣的處境,何嘗不是如此?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4-11 17:40:00
我國政府有私下派人去對岸講說做如何如何利益交換可放人?
作者: arnold3 (no)   2017-04-11 17:41:00
請公子線頭
作者: 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   2017-04-11 17:41:00
到現在連個罪名說法都沒有,跟起訴的比?
作者: simplegood   2017-04-11 17:41:00
甚麼?你說用同樣的人權司法狀況來看這事件?你真是奇才
作者: ilovelol (我愛英雄聯盟)   2017-04-11 17:42:00
這人渣是誰
作者: zz2895341 (我是共產党)   2017-04-11 17:42:00
周就是匪諜 被抓第一時間也有通知支那
作者: banbee100 (BB)   2017-04-11 17:43:00
拿中國司法跟台灣司法一起比,真奇葩
作者: zz2895341 (我是共產党)   2017-04-11 17:43:00
支那抓李 卻什麼都不敢講 擺明就是亂抓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7-04-11 17:44:00
既然認為李是罪犯 還需要契約幹嘛? 顛三倒四混淆是非
作者: swatseal (babuya)   2017-04-11 17:45:00
拿李和周共諜比,ㄏㄏ
作者: ishimaru   2017-04-11 17:49:00
看看濕地大師 你確定這篇還不刪?
作者: sammy050505 (夏天到了!)   2017-04-11 17:49:00
最後竟然是肉票家屬罪大惡極,綁匪集團重情重義
作者: david1230 (好難想)   2017-04-11 17:50:00
靠北 強盜威脅你簽字的 你毀約就是共犯 神邏輯哦?
作者: just5566 (就是56)   2017-04-11 17:50:00
有看過綁匪集團開記者會的嗎?白痴中國媒體
作者: kw003266 (大佬)   2017-04-11 17:54:00
白痴說法 難怪重工一堆邏輯奇葩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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