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對三寶超貸逾70億 遭罰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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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2017年04月11日 下午19:11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1日電)永豐金對三寶集團超貸,不僅海外租賃子公司對單一對象
授信超過70億元,尤其,無擔保占比高達99%,遭金管會重罰1000萬元,並要求公司限期檢
討相關人員責任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永豐金之租賃子公司永豐金租賃的海外子公司Grand
Capital International Ltd.(GC公司)辦理授信業務,有違反授信5P原則與內部控制制度
的缺失,永豐金未有效建立及未落實執行對子公司監督管理制度,違反金控集團風險控管及
穩健經營的基本原則。
銀行局主秘陳妍沂指出,永豐金旗下GC公司董事會對三寶集團相關卻未有實際營業的公司核
給鉅額授信,超逾內部信用風險限額,且擔任GC董事並兼任交易管理委員會委員的永豐金租
賃總經理以及協理兩位經理人在審議該授信案時,缺乏監督牽制且不利發揮董事職能。
根據永豐金公開資料顯示,永豐金對關係人三寶集團授信最高峰為103年9月,當時最高為新
台幣75.37億元,其中,55.19億元為無擔保,不過,無擔保授信最高峰則是105年3月,金額
高達是73.6億元,當時授信總額為74.3億元,等於永豐金對三寶集團授信的99%都是無擔保
。
陳妍沂說明,金融機構辦理授信時,會根據5P原則對所借對象、資金用途、擔保品等做綜合
考量,但GC公司淨值9000多萬美元,折合不到新台幣30億元,一般來說,租賃公司槓桿倍數
8到10倍很正常,然而,GC授信集中在同一人,對三寶集團授信的風險與其規模顯不相當。
同時,金管會強調,目前三寶集團履約正常,未有逾放的問題,且永豐金對三寶集團授信水
位已降低,截至105年底授信為43.77億元,其中,無擔保為43.05億元。
因應永豐金旗下GC公司對三寶集團超貸,金管會除已開罰1000萬元外,要求永豐金對租賃子
公司的授信作業制度為整體性檢討、全面整體檢討金控集團組織架構的妥適性、檢討相關人
員責任,以及稽核單位限期於1個月內擬具稽核計畫提報董事會後切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