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各州法律與風氣吧
有些州的風氣很愛告人 有的則是小事自己解決就好 尤其南方是這樣特色
另外看談話節目 俄羅斯人 英國人 法國人 西班牙人
也是小事情 自己用武力解決 雙方都不會告
我比較喜歡小事自己解決就好 但是台灣很愛告人
像早上看新聞
基隆地方法院判一個保全要罰6萬與關兩個月
事情經過:
保全被住戶毆打 這個保全很生氣就把這個住戶姓名與工作地點po到基隆人什麼臉書
結果被這個住戶告 法院就判這個住戶勝利
這就是台灣的莫名其妙法律!!!!
以前台灣麼民俗 大家都是自力救濟方式 你敢亂打人 我就打回去
或是載你去山區要把你埋掉
或是看要洗門風 你辦桌請客與奉菸來解決
你看這種自力救濟制度多好!!!! 完全可以討回公道
現在說三洨法律保護人 根本都是保護壞人
這種法律制度 我們寧願不要
※ 引述《j9517823 (邊緣人)》之銘言:
: 看到國外惡搞的影片
: 有一個是故意嗆路人
: 被挑釁的人 都很乾脆的要單挑
: 美國人都沒在怕有傷害罪前科嗎?
: 光是跑法院也很麻煩
: 要是在台灣 除了很衝的8+9
: 路邊遇到人挑釁也不會太直接揍人吧
: 大多都當遇到瘋子
: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 為何差異這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