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瑜最後開庭前寫下2662字 盼小燈泡的犧牲在絕地中找到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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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玉去年3月間犯下小燈泡命案,至今已滿一年,針對王景玉的精神鑑定報告出爐,此
案審理進入尾聲,士林地院13日下午兩點進行最後辯論,小燈泡母親王婉諭在開庭前PO文
,發表四點最後意見陳述,文中除深深感謝院檢雙方關心和尊重,最後她也認為刑罰有極
限,王婉諭出庭時,不停拭淚期盼法院的判決能找出犯罪成因,「讓小燈泡犧牲,能在絕
地裡找到價值」。王景玉下午開庭時也向法官當庭認罪,表示:「我錯了,不該殺人!」
凶嫌王景玉去年3月在內湖殺害4歲女童「小燈泡」,引起各界關注,當時地檢署起訴王景
玉,並將王求處死刑,而本案仍在地院審理中。
上次開庭,王景玉鑑定結果出爐,專家大多認為王景玉的再犯機率超過六成,13日下午再
次開庭進行調查證據、辯論等程序。而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也在最後一次庭期前,13日上
午發表超過2662字對此案的意見陳述,許多網友都紛紛向小燈泡母親致意、加油。
文中陳述指出,案發初期媒體過度報導,不僅讓民眾仇恨被告,同時也對小燈泡雙親產生
壓力,家屬至今仍深感痛苦,「無疑是造成二次傷害」,而偵查階段案情外洩讓媒體與家
屬間產生資訊真實性形成相當大落差,司法中所謂偵查不公開原則,恐怕檢討改善。
文中也提到,本案事實明確,檢辯攻防焦點,集中在責任能力、再犯風險與教化可能三大
部分,對王景玉的兩份鑑定報告當中,略可窺知,本案犯罪成因不只有個人犯罪惡性或病
態,且有社會連帶疏漏與問題。政府應該多關注犯罪人生命史、人格發展史、重大機轉及
犯罪心理形成原因,主動關懷高危險人群,「我們需要拆彈人員,而不只是等到爆炸之後
清理現場」才對。
文中指出,對於王景玉經強制拘禁以及治療後,思覺情緒雖稱穩定,但屢經鑑定人訪談與
檢測,至今仍無法建立病識感,缺乏同情同理,面對任何一個無法建立病識感、同理心與
罪惡感的尚未犯罪但有高風險之人,如何讓他與社會共存而不發生犯罪或其他憾事?
面對像這樣犯罪人犯行防治,需要多方的支援與努力,她期盼,希望法院能在本案判決書
中,回饋社會安全系統建置,指出共同預防此類犯罪之迫切性。
王婉諭用沉痛的心來面對此案,文內最後陳述,希望法官在判決能夠仔細審酌犯罪心理的
構成、犯罪行為的成因、生命史人格史中其他社會角色的影響,如此當能引起更多改善社
會關係的芻議甚至行動,由衷地希望「小燈泡的犧牲,就能在絕地裡找到價值。」
下午兩點開庭時,檢察官當庭詢問王景玉案發前生活狀況和作息,及案發前是否會獨自外
出活動,王景玉回答:「我都去公園燒紙,影印筆記把它燒掉」。隨後,法官問訊王景玉
,王當庭表示:「我錯了,不應該殺人!」
法官又問王景玉:「你為什麼殺人?」王說:「我生病了。當時認為,殺了女童能傳宗接
代,但現在受法律制裁,知道不能殺人。」法官問王:「所以如果沒法律,你就會認為可
以殺人?」王說:「不行,人家活的好好的,不能因自己要傳宗接代,就把人殺了。」
審判長當庭諭知下午4點開始辯論程序,檢察官及王3名辯護律師,皆表示需要半小時論告
時間,目前仍在開庭,預計傍晚6點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