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在「爆料公社」貼文批評婦人插隊 挨告妨

作者: WindAragon (亞拉岡)   2017-04-13 23:04:47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在「爆料公社」貼文批評婦人插隊 挨告妨害名譽結果…
3.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臉書帳號為「艾比」的網友去年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一段影片,批評王姓女
子帶小孩到郵局,卻插隊、還放任小孩狂抽號碼牌、搶辦事員的東西亂丟,「這年頭
什麼人都有,我一點也不想打馬賽克」;王女認為「艾比」是住在新北市的楊姓女子,
提告妨害名譽,但新北地檢署認為無法證明楊女就是「艾比」,昨天將她處分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指出,王姓女子提告表示,去年3月3日,她帶女兒到台北市圓山郵局辦
事,因郵局作業程序出現問題,讓旁人誤以為她插隊;沒想到一名臉書帳號顯示「艾
比」的網友在旁錄影,還將影片PO上臉書爆料公社。
「艾比」PO出影片發文表示「一個媽媽的小孩搶郵局人員的東西,亂丟亂揉亂摔,然
後狂抽號碼牌,讓郵局一堆空號,而且媽媽覺得都是其他人的錯,還說我們集體言語
暴力…,那個小姐只是表達他所看到的,媽媽就跟他吵起來,小孩還故意對他咳嗽
吐口水,這年頭真的什麼人都有,我一點也不想打馬賽克」等語。
王女看到影片,下面有許多網友對她的批評評論,氣炸點選爆料公社頁面上的「艾
比」連結,認為她是新北市一名楊姓女子,提出告訴。
檢方偵訊時,楊女表示她的臉書帳號是「艾奇」,不是「艾比」,事發當日她沒去過
郵局,是和朋友到長庚醫院,再去看牙醫。檢方調查,經搜尋臉書上的「艾比」,發
現有數10人,且4名當日在現場的郵局員工,也無法確認楊女就是「艾比」,而臉書
願意協助提供帳號真實身分的案件不包括妨害名譽,認定罪嫌不足。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8864/2401862
5.備註:
原來妨害名譽罪臉書不會提供真實資料...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7-04-13 23:05:00
這種公開社團一定要用分身XDDD
作者: EggAcme (Egg)   2017-04-13 23:05:00
臉書本來就不提供阿 自己資料洩露太多才會被抓到
作者: maze777 (醫療特權人士)   2017-04-13 23:06:00
因為法規改了 三年以下的小刑案 不會提供但是自己智障在臉書上打上真的個人資料還公開就.....
作者: PolarWood (南極森林)   2017-04-13 23:07:00
艾比郎打球啦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7-04-13 23:11:00
沒品又沒教養
作者: xymmter683 (xymmter)   2017-04-13 23:12:00
臉書是絕不給的 警察問亂掰他也拿你沒輒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7-04-13 23:12:00
絕對不是我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7-04-13 23:14:00
fb不給啊所以可以開分身亂噴
作者: drigo   2017-04-13 23:17:00
臉書也不要放自己有臉的照片,警察有臉部辨識系統,掃你的臉照就知道是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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